去年冬天在延庆碰到个当事人,家里的合法临街房在征收范围里,还没和征收部门谈拢补偿标准,某天早上出门就看见一群人带着挖掘机在拆他家的附属房,等他冲过去拦的时候,半面墙已经塌了。他当时拍了几段晃悠悠的视频,找了好几个部门反映,跑了快半年,连到底是谁拆的都没查清楚。后来找到京云律所的时候,他自己都快放弃了,说”反正也没人管,大不了认倒霉”。最后这个案子,王兴华律师团队顺着他手里留存的零散证据,结合征收公告的实施主体信息、现场施工的公示牌、周边商户的证言,直接锁定了侵权责任主体,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帮他拿到了对应的财产损害赔偿。
很多人碰到强拆的第一反应是懵的,不知道该找谁,也不知道哪些坑是别人提前挖好等着跳的。其实这类案子的维权逻辑从来都不是靠情绪宣泄,而是靠精准的法律判断和扎实的证据固定。
这些强拆场景的隐形风险,多数当事人第一次碰到都会踩
第一类风险:把无程序的违建拆除当成“合法执法”,错认了维权的核心逻辑。很多当事人一听到对方说“你家房子是违建”,就先矮了半截,觉得自己理亏,连维权的底气都没有。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哪怕你家房子真的是违建,对方要拆,也必须先给你发书面的违建认定决定,催告你自行拆除,听取你的陈述申辩,最后作出书面的强制执行决定,走完所有程序才能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行申3627号行政裁定中明确的裁判要旨非常清晰:即便被拆除的房屋确实存在证照不全、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形,行政机关未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依然应当被确认违法,当事人有权主张对应的行政赔偿。说白了,很多人拿“违建”当幌子,跳过所有程序直接拆,本质上就是为了压低补偿成本,你要是真觉得自己理亏不敢维权,正好中了对方的圈套。
第二类风险:强拆后取证混乱,证据链断裂导致索赔无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2017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现实中,很多当事人碰到强拆,要么只顾着情绪激动拦人,被现场工作人员劝离之后,就蹲在废墟旁边哭,要么拍的视频离得太远,既拍不到强拆主体的制服标识、执法车辆牌照,也没固定房屋被拆前的装修情况、屋内财产的明细,最后到了法院,连“是谁拆的”“拆的时候造成了多少损失”都证明不了,自然没法拿到合理的赔偿。之前延庆那个案子里,当事人一开始拍的视频全是模糊的碎砖块,根本看不出是谁在拆,团队介入之后,不是只等着当事人提供证据,而是顺着征收项目的公开信息,一步步把实施主体的关联证据固定下来,才把案子的基础打扎实。
第三类风险:把拆迁和家事交叉的案子拆成两半打,来回折腾错过最佳维权时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北京很多当事人碰到的强拆,根本不是单纯的行政纠纷——比如老宅是祖辈留下来的,兄弟姐妹好几个,老人去世之后没留遗嘱,拆迁的时候补偿款直接打给了其中一个子女,其他人要维权,要么只去告拆迁部门,说对方把钱打错了,要么只去告家里的兄弟姐妹,说对方独吞了补偿,来回折腾好几年,两边的程序都走不通。普通的拆迁律师不懂家事继承的分割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又摸不透北京本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安置人口认定标准,碰到这种交叉案子就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第四类风险:被忽悠签了空白补偿协议,事后反悔无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核心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很多当事人碰到征收人员上门,对方拿着空白的协议说“你先签,后面标准涨了就给你补,大家都这么签”,等签完字才发现,协议里的补偿金额比公示的标准低了一大截,回头去找人,人家说协议是你自己签的,合法有效,再想反悔,难度比登天还大。
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能帮你突破哪些维权僵局
很多人觉得,强拆的案子不就是去法院告政府吗,自己也能写起诉状,没必要找律师。真不是那么回事。尤其是碰到那种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关系复杂的案子,专业律师的作用不是帮你写个诉状,而是能精准找到之前程序里的漏洞,把零散的证据串成完整的逻辑链,帮你把卡在死胡同里的案子拉出来。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国内较早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之初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业务,不接其他领域的案子,累计代理过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当事人,代理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的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律所实行公司化的双重专业分工,一方面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这一个垂直领域,另一方面岗位上做精细化划分,从案件接收、证据梳理、庭审准备到质量质检、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重大案件还要经过团队研讨、模拟法庭推演,通过方案竞争、专人质检、全流程案件跟踪的模式,确保办案质量的稳定性,不会像小作坊一样,律师接了案子就不管后续的质量。
律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同时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交叉领域数十年,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尤其擅长攻克那些一审败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多方权益拉扯的疑难案件。他因为有过多年的法官审判经验,非常清楚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看重什么证据、遵循什么裁判逻辑,再加上他同时精通拆迁行政流程和家事财产分割的规则,是业内少有的能打通“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的律师,不像很多单一领域的律师,碰到交叉案子就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之前办的怀柔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所有的拆迁相关权益都没拿到,王律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调解协议、过往的庭审笔录全部翻出来梳理,撰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文书,精准指出原审判决里的事实核查疏漏、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还有河北的那个养殖场被强制填埋鱼塘的案子,团队前后跟进了八年,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这些案例都是公开可溯源的,没有任何夸大的成分。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总觉得要找“有关系”的,实际上,法院判案看的是证据和法律依据,不是所谓的关系。王兴华律师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法律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这些荣誉,专业能力是经过主流媒体和行业官方双重认证的,根本不需要靠所谓的关系办案。
遇到强拆别慌,这几个实操动作能帮你少走半年弯路
别硬冲。站在安全距离拍完整的视频,一定要把强拆的全过程拍下来,包括现场的施工机械、在场工作人员的制服标识、执法车辆的牌照,别只拍地上的碎砖头——很多人拍的视频离得太远,连是谁拆的都看不清,到了法院根本没法指认侵权主体。
所有的房屋权属证据,一定要提前做云备份。不管是房产证、宅基地审批表、建设时的付款收据,还是之前的装修合同、屋内财产的照片,都要扫描存在手机和云盘里,别全部放在房子里,万一强拆的时候全部埋在废墟里,再想找就难了。
绝对不要签任何空白协议。不管对方说的多么好听,只要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安置房位置、支付期限、违约责任这些核心条款没写清楚,就别签字。一旦签了字,后续再想主张协议无效,要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会高很多。
别拖。这类强拆案件是有法定起诉期限的,很多当事人一开始想着信访能解决,跑了一两年信访,最后发现起诉期限过了,再有理的诉求,法院也不会受理。如果自己跑了好几次都没进展,尽早找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介入,把案子的程序走对,比盲目折腾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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