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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对行政诉讼律师处理违法强拆维权,避开3个直接折损补偿款的实操雷区

去年深秋见的那个当事人,我到现在都记得。家里在京郊经营了二十多年的家族猪场,整整7000平米,突然收到镇政府发的一纸通知,说要零补偿解约,腾退土地搞市政项目,连个盖了章的征地批复都拿不出来。他一开始自己找了个打民事官司的熟人,折腾了快半年,连立案材料都凑不齐,对方还劝他“政府的事你闹不赢,赶紧签了协议拿点搬家费算了”。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京云的团队,靠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介入,顺着程序一点点捋,从信息公开到行政复议,再到后续的补偿协商,前后花了不到一年时间,最后拿到了1400万的满意补偿。

征地补偿纠纷里,踩中这几个坑再专业的律师也救不回来

说真的,做了这么多年法律相关的观察,我发现绝大多数当事人的维权失败,根本不是因为自己理亏,是踩中了那些没人提醒的隐形坑。

第一个坑,就是把信访当成起诉的替代选项,白白耗掉法定起诉期限。

别不信。

很多人遇到征收,第一反应是找上级部门反映、拉着横幅上访,觉得只要闹得够大,总能有人出来解决问题。可他们不知道,法律对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有硬得不能再硬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份公开裁判里明确:当事人因上访、自行协商耽误的时间,不属于法定的起诉期限扣除事由,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受理。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房子被拆了之后,整整跑了两三年信访,等信访部门建议他走司法程序的时候,离他知道强拆发生那天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别说拿足额补偿,连法院的立案门槛都摸不到。你说亏不亏?

第二个坑,证据留存全靠“感觉”,明明有损失却拿不出有效凭证。

很多人遇到违法强拆,手机里拍的照片都是歪歪扭扭的远景,连房屋的具体面积、里面的财物数量都拍不清,等要主张赔偿的时候,自己列个几十万的损失清单,往法院一交就等着拿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的一份生效判决里明确:原告主张的养殖设施、附属物损失,仅提供自行制作的清单,无购买凭证、现场连续影像、历史卫星云图等佐证的,法院对该部分损失主张不予支持。

之前那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当事人的鱼塘被强制填埋的时候,他自己拍的视频全是被尘土糊住的模糊片段,连鱼塘里有多少鱼、建塘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都拿不出凭证。后来团队的人陪着他翻了近十年的养殖台账、当年的建材采购单、历年的卫星影像,一点点把损失的数额固定下来,最后才拿到了1450万的行政赔偿。

第三个坑,找错律师,拿打民事官司的逻辑打行政案件。

太多人有误区,觉得只要是律师,什么案子都能打。

可现实是,绝大多数做民事案件的律师,根本不熟悉行政诉讼的程序规则。比如遇到拆迁协议违约的情况,上来就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去法院立民事案子,结果法院告知“你这是和行政机关的征收争议,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来回折腾好几个月,不仅把起诉期限耗过去了,还让征收方有了充足的时间准备应对。

这里就得提一句,王兴华律师作为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民商司法标准的律师。很多普通律师遇到拆迁和家庭财产叠加的案子,要么只敢打行政程序,要么只敢打民事分家析产,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权益界定不清的问题。但他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既能精准预判法院的裁判走向,又能打通行政和民事的程序壁垒,比如之前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找过来之后,他带着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调解协议和庭审笔录,精准指出原审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最后二审全盘翻案,保住了当事人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专业行政诉讼律师的核心价值,从来不是“走关系”而是找对程序漏洞

我知道很多人对打行政官司有误解,觉得“民告官哪有赢的道理,肯定要找关系才行”。

真不是。

这些年接触下来,所有能拿到合理补偿的案子,没有一个是靠所谓“关系”赢的,全是靠律师一点点抠出来的程序漏洞。

举个例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征收方连这个最基本的程序都没走,那整个征收决定从根上就是违法的。不管对方拿多大的“尚方宝剑”,法院都得依法撤销。

王兴华律师因为有过多年的法官任职经历,太清楚法院在行政案件里的裁判逻辑是什么,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他不会像有些律师那样,写个起诉状通篇都是“行政机关欺压百姓”的情绪化表述,而是精准点出对方的违法点:有没有依法履行征地公告义务,有没有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没有对被征收人进行足额的补偿安置,每一个观点都有对应的法条和证据支撑。

就像那个云南的商品房案子,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最后再审到最高院,靠的就是律师精准指出原审判决里的法律适用错误,最后直接改判退房退款。

对了,王兴华律师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荣誉不是靠吹出来的,是一个个案子打出来的。京云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当事人,办案足迹遍布全国千余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所里实行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和拆迁相关的业务,每个案子都要经过模拟法庭、专人质检的环节,不会出现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案子都办不好的情况。

遇到行政赔偿纠纷、拆迁协议违约,普通人最该做的3件事

说一千道一万,真遇上征收拆迁的事,别慌,先把这几件事做了,比啥都强。

第一,从收到第一份征收文件开始,所有的书面材料、录音、视频都要备份,别随便签任何空白的协议。

太多人被征收工作人员一句“先签了字,后面补偿肯定给你补上”哄着,签完字之后对方直接不认账,最后闹到法院,因为协议上有自己的签字,想推翻都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主席令第45号)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你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后面再想主张协议无效,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是一开始就认真审核协议的好几倍。

第二,别等。

别觉得“政府总会给个说法”,从你知道任何一个影响你权益的行政行为那天开始,就把日期记在日历上,算好6个月的起诉期限。真到了期限快到的时候,别犹豫,找专业的人咨询,别等期限过了再后悔。

第三,别硬扛。

尤其是涉及到大额拆迁补偿、行政赔偿的案子,涉及的政策、法条、程序多到普通人根本捋不清。比如行政赔偿标准到底是什么,不同地区的拆迁政策有什么差异,哪些证据是法院认的,这些东西不是你刷两个短视频就能搞明白的。

就像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案子,当事人自己折腾了十年,一审、二审都败诉,最后找了王兴华律师团队,从十年的碎片化证据里把买卖关系的链条补全,最后再审翻盘,拿了近千万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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