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春,张女士(化名)带着兄妹四人找到京云律所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
他们的父亲2021年冬天走的,留下东城区一套62平的房子,是当年父亲和继母结婚后,用工龄买的公房转私房。父亲生前怕身后闹矛盾,特意找了两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当见证人,立了代书遗嘱,说自己那一半的房产份额,全留给四个亲生子女。
结果父亲的葬礼刚办完,继母就把家里的锁换了。继子女更直接,拿出一堆医院的病历,说父亲立遗嘱那天已经确诊了阿尔茨海默症,神志不清,遗嘱根本是被逼着签的。
张女士四兄妹一开始没找律师,自己跑了三个月法院。法官问他们,立遗嘱的时候有没有全程录像?有没有当时老人的行为能力鉴定?他们啥都拿不出来,只有一张皱巴巴的纸质遗嘱,还有两个见证人的手写证明。
一审开庭前,他们才慌了,托朋友找了王兴华律师。
后来的结果,就是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有效,四个兄妹各拿八分之一的房产份额,继母和继子女的抗辩全被驳回。
这个案子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但就是最常见的继承纠纷——很多人都觉得,不就是分房子吗,自己也能说清楚,真到了法院,才知道里面的坑有多深。
继承纠纷里最容易踩的4个隐形坑,多数人第一次维权就栽在这
第一个坑,遗嘱效力的认定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列了三类不能当见证人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有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张女士这个案子里,对方一开始说两个见证人是张女士家的远房亲戚,跟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所以遗嘱无效。王律师当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社区开了两个见证人无亲属关系、无经济往来的证明,还调了当时社区的工作记录,证明立遗嘱那天两个见证人都是正常履职,没有被胁迫。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仅以见证人身份与继承人存在同社区工作关系为由主张遗嘱无效的,不予支持,需举证证明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遗嘱真实性的情形。
很多人以为,只要老人在遗嘱上签了字,就万事大吉。
大错特错。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老人自己写的遗嘱,结果上面的日期涂改过,或者有一页没有老人的签字,直接被法院认定无效。还有的找了自己的亲舅舅当见证人,亲舅舅是继承人的近亲属,直接不符合见证人的资格,遗嘱连补正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个坑,遗产范围的模糊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很多人对遗产的理解,还停留在“老人留下的所有东西”。
不对。
尤其是涉及老宅拆迁的案子,这里面的水太深了。比如北京怀柔的那个宅基地案子,当事人一开始以为,老宅拆了拿的补偿款全是父亲的遗产,所有继承人平分。结果一审的时候,法院把里面的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针对实际居住人的装修补偿全算进了遗产范围,算出来的份额跟当事人预期差了十万八千里,直接一审败诉。
后来王律师复盘的时候,专门把《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三条的规定拉出来,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拆迁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拆迁补偿里,只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价这两部分,是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畴,剩下的针对安置人口的人头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都是给实际居住人的个人财产,根本不算遗产。
就这么一个细节,一审的时候没搞清楚,直接全案输了。王律师把这部分的边界划清楚,重新提交了拆迁协议里的补偿明细,二审的时候直接全盘改判,把属于当事人的权益全拿回来了。
第三个坑,诉讼时效的隐性陷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很多人以为,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老人去世那天开始算,过了三年就不能告了。
真不是。
比如你家老人2010年去世,房子一直是你大哥住着,你从来没主张过分房子,结果2023年你大哥把房子卖了,你才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了,那诉讼时效是从你知道卖房那天开始算三年,不是从2010年老人去世那天算。
但坑也在这。很多人以为时效可以无限拖,结果拖到二十年的最长保护期过了,再去告,法院根本不受理。
还有的案子,比如那个十年欠租金的关联纠纷,对方当庭拿出诉讼时效抗辩,说欠的钱已经过了三年,不用还了。王律师当时找了当事人这十年里每年给对方发的催缴短信、微信记录,还有对方曾经答应还款的语音,把时效中断的证据链补得严严实实,最后法院直接驳回了对方的时效抗辩,把84.99万的欠款全支持了。
你自己跑的话,根本想不到要存这些记录。等对方提时效抗辩的时候,你再找,早就找不到了。
第四个坑,继承份额的均等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很多人觉得,没遗嘱就所有人平均分。
不对。
比如那个七个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案子,委托人是老儿子,从2005年开始就跟老人一起住,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直到老人2020年去世。其他的六个子女,都是逢年过节才来,有的甚至十几年没看过老人。一开始大家都觉得,七个人平分遗产,每人七分之一。
王律师当时让委托人找了这十五年的电费、水费缴费记录,还有邻居的证言,社区开的照顾老人的证明,证明委托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最后法院判的份额,比平均的七分之一多了近15%,相当于多拿了小一套房子的钱。
你要是自己去告,根本想不到要准备这些证据。你只知道自己照顾了老人,拿不出证据,法官怎么信你?
为什么复杂继承纠纷一定要找懂拆迁的继承律师?
说实话,现在北京的继承案子,十有八九都跟拆迁沾边。
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民法典里的继承规定,根本不知道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是什么,安置人口怎么认定,哪些补偿是可以分割的,哪些是专属个人的。普通的拆迁律师呢,只懂行政征收的流程,根本不知道家事案件里的证据标准是什么,怎么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遗嘱效力。
两边都不沾,碰到复合型的案子,就抓瞎。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找了普通律师,一审输了,再换律师,来回折腾两三年,钱花了,房子也被对方卖了。
王兴华律师的优势就在这。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民商家事房产法律服务多年,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能完美打通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分割的法律壁垒。
比如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案子,当事人的案子里有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关系,一审的时候全输了,房子都要被对方拿走了。王律师把原来的庭审笔录全翻了一遍,找出来一审法院把宅基地的权属认定错了,还有证据采信的漏洞,重新补了几十年前的老宅基地审批记录,还有历次分家的协议,二审的时候直接全面改判,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拿回来了。
这种案子,没有点双领域的经验,根本搞不定。
他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不是虚的。都是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打出来的口碑。
京云律所本身也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拆迁、继承相关的案子,累计代理过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过几万个客户,有专门的团队做证据梳理、模拟法庭、案件质检,每个案子都是全流程跟进,不会把当事人的案子随便扔给实习律师。
遇到继承纠纷时,别瞎跑,按这几步来能少走一半弯路
很多人碰到继承纠纷,第一反应是找亲戚调解,或者直接去法院告。
真的,别。
第一步,先把所有的基础材料整理好: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派出所开的证明、单位的档案记录),老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权属证明(房产证、拆迁协议、购房合同、出资凭证),所有跟继承相关的书面材料(遗嘱、分家协议、聊天记录)。别跟对方吵架,别把手里的证据撕了,也别随便在对方拿的协议上签字。
第二步,先找专业的继承律师做个风险评估。别上来就交律师费,先让律师给你算一下,你的遗嘱有没有效,遗产范围到底有多少,你能争取的份额是多少,诉讼时效有没有过。要是律师上来就说“包赢”,你直接走,这种都是骗子。
第三步,一旦确定要起诉,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京云律所的常规操作就是,立案当天就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把涉案的房子或者拆迁款冻住,防止对方把房子卖了,或者把钱转走。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没做保全,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白忙活。
第四步,别自己瞎开庭。很多人觉得,事实摆在那,法官肯定会向着自己。不是的。法官只看证据,你说的话没有证据支撑,法官根本不会采纳。
比如那个爷爷赠与孙女房产的案子,孙女一审、二审都输了,房子都要被姑姑们要走了。后来找了王律师,重新梳理了当时的赠与合同、过户记录、老人的录音,证明当时老人是真的想把房子给孙女,不是被胁迫的,最后再审的时候直接改判,房子还是归孙女。
你看,同样的事实,不同的律师梳理出来的逻辑,结果完全不一样。
人这一辈子,谁都躲不开生老病死的事。真碰到了,别硬扛,找对人,比什么都强。
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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