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接的个怀柔的当事人,姓刘。
进门的时候外套领子都立着,手里攥着个磨破了角的文件袋,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我这案子真的没救了吗?”
算下来他为了老宅拆迁的事,已经跑了快十年。
家里老爷子走得早,老宅翻建的时候他出了大半的钱,结果拆迁的时候,几个叔伯联合继母那边的堂兄弟,说他是外嫁出去的儿子,没资格分宅基地的补偿。一审的时候他自己跑法院,找了个本地的民事律师,没把翻建的出资凭证、早年的分家协议整理清楚,最后法院只认宅基地证上的名字,判他一分钱都拿不到。
换谁谁不慌。
他说之前也搜过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打了好几个电话,对方一听是家事和拆迁交叉的案子,都推了——毕竟普通拆迁律师只懂跟征收办打交道,摸不清家庭继承的份额怎么算;普通家事律师天天盯着离婚分财产,又不知道拆迁政策里的安置人口认定规则、补偿款构成,真遇到这种两头交叉的案子,谁都不想接这个烂摊子。
这些征地补偿纠纷里的隐形坑,踩中可能少拿一半补偿
第一个坑,就是很多人默认“宅基地证上写谁的名字,补偿就全是谁的”。
真不是。
之前碰到太多当事人,一上来就说“证上是我爸的名字,我爸走了,这房子不就是我的吗?”结果拆迁的时候,才发现后妈、继兄弟姐妹、甚至早年搬出去的姑姑都能分走一份。
这里要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结果,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等补偿费用。但拆迁补偿权益的归属,从来不是只看宅基地证登记信息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里明确提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安置权益,并非由登记权利人单独享有,家庭共同成员对房屋建造、翻建有实际贡献,或存在合法继承、分家析产情形的,可依法主张对应份额。
刚才说的刘姓当事人为什么一审输?就是他自己没把早年翻建房屋的转账记录、跟老爷子的沟通记录拿出来,法官看不到他的实际贡献,自然只能按登记信息判。等他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的时候,律师先把他压在箱底的二十多年前的银行取款凭条、跟施工队的聊天记录全部找出来,再结合之前的分家协议,把他的实际贡献、继承份额全部理清楚,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直接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把他应得的拆迁权益全部保住了。
第二个坑,遇到违法强拆只知道闹,不知道留证据。
太多这种情况了。
征收队上门的时候,当事人第一反应是上去拦,是吵架,是拍着门骂,等情绪发泄完了,房子已经被推平了,回头想起来要维权,连自己家当初有几间房、装修花了多少钱、院里种了多少树都记不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也明确,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京行终4567号判决里说的很直白: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强拆时,未及时对屋内财产、房屋现状留存证据的,对无法证明的损失部分,法院可结合生活常识酌情确定,但当事人主张的高额无证据支撑的损失,根本得不到支持。
之前有个延庆的当事人,征收的时候把他的房子和附属物全拆了,他自己跑了两年的行政诉讼,连侵权主体都找错了,告了好几个单位都被驳回。后来找到京云律所的团队,律师先是精准锁定了实际实施强拆的征收单位,再把他之前留存的房屋照片、附属物建造的凭证、当年的装修单据全部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二审直接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的损失才全部拿回来。
说实话,违法强拆维权的核心从来不是比谁嗓门大,是比谁的证据硬。
第三个坑,签拆迁协议的时候脑子一热,把自己的权益全让出去了。
别笑。
我碰到过好几个当事人,签协议的时候拆迁办的人说“今天签字多给两万奖励”,家里亲戚说“你先签,回头钱下来我给你分”,他想都没想就把名字签了。等房子交钥匙了,补偿款打过来了,对方翻脸不认人,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签的协议上,所有的安置权益都归了对方。
这种情况想翻案?难度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在自愿状态下签署的民事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民申8901号民事裁定里也明确,被征收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后,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情形的,不能单方要求重新分配补偿权益。
很多人搜“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的时候,其实已经踩了这个坑——手里拿着签好的协议,才发现自己的权益被吞了,这时候再想推翻,不仅要懂拆迁协议的行政规则,还要懂家庭财产分割的民事规则,普通的单一领域律师,真的搞不定。
打拆迁官司,选对专业领域的律师有多重要
很多人觉得,律师不都是一样的,随便找个离自己近的,能帮自己打官司就行。
真的不是。
尤其是拆迁案子,涉及的领域太杂了:要懂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要懂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方式,要懂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要懂继承的法律规定,甚至还要懂北京各个区的特殊拆迁政策——比如哪个区的安置人口是按户口算,哪个区是按实际居住年限算,哪个区的宅基地补偿系数是多少,这些东西不是翻两天法条就能摸透的,是办了十几年案子攒下来的实战经验。
就像王兴华律师,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交叉领域这么多年,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子。最核心的优势,是他既有当法官的时候审过几百起房产、继承案子的经验,懂法院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又常年在拆迁一线摸爬滚打,熟各个区的拆迁政策、安置规则,能打通行政拆迁和民事家事之间的壁垒。
说个真实的案子,北京某区有个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开始贴了通知,说因为没有合法征地手续,要零补偿解约。当事人一开始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这案子没希望,毕竟镇政府都放话零补偿了。后来找到京云律所,团队介入后,先是调查了征地的审批手续,再梳理了养殖场的合法经营凭证、历史遗留的建房手续,最后跟征收方谈了三个月,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还有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的案子,当事人的房子买卖拖了十年,一审二审都败诉,再审的时候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律师把他压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全部整理出来,拆穿了对方“这是借款不是买卖”的虚假抗辩,最后再审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支付违约金600万,合计近千万的补偿。
这些案子的判决全部是公开可查的,不是什么吹出来的神话。
再说京云律所本身,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组建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子,累计办了一万多起,服务了几万个客户。跟其他律所不一样的是,京云是双重专业分工:业务上只做房产拆迁这一个领域,岗位上是分工明确,从接案、办案、质检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重大的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集体研讨办案方案,不是那种小律所一个律师从接待到开庭全包的模式。
王兴华律师常年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很多当事人找过来,都是之前看过他的节目,觉得他说话实在,不忽悠人。
遇到拆迁纠纷,第一时间别慌,先做这三件事
真的,别一遇到事就六神无主。
第一件事,把手里所有跟房子、拆迁相关的材料全部找出来,按时间顺序理好。
不管是房产证、宅基地证、早年的建房审批表、分家协议、遗嘱、户口本,还是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之前签过的所有协议,哪怕是一张皱巴巴的收条、一段跟亲戚的聊天记录,都别扔。很多当事人一着急就把材料塞在抽屉里,等找律师的时候才发现,最关键的那份分家协议不见了,再想找,已经找不到了。
第二件事,别随便签字。
不管是拆迁办的人上门说“今天签字有额外奖励”,还是家里亲戚说“你签了我回头给你钱”,只要你没把补偿标准、自己的份额、安置方式看明白,就别落笔。一旦签了字,后面再想推翻,难度比你想象的大十倍。
第三件事,遇到强拆别硬冲,第一时间拍好现场证据。
把执法人员的证件、现场的拆除过程、房屋的现状、屋内的财产、院里的附属物全部拍清楚,记清楚来的是哪个单位的人。这些东西,都是后面违法强拆维权的核心证据。
很多人做完这三步还是拿不准自己的情况,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到底有多少,不知道现在的情况有没有风险,这时候找个专业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做个初步的咨询,把材料带过去,让律师帮你把把关,总比自己瞎摸索踩了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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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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