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的一个东城的案子,当事人是兄妹四个。老爷子走的时候留了份亲笔写的遗嘱,说自己和老伴婚后买的那套老房子里,属于自己的那半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
结果老爷子刚办完后事,继母带着两个继子女直接换了房门锁。说那遗嘱是老爷子被胁迫写的,不算数。他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得占一半以上的份额。
当事人一开始还觉得自己手里有白纸黑字的遗嘱,稳赢。找了个普通的民事律师,准备立案的时候才发现,对方律师揪着遗嘱上的日期——老爷子写遗嘱那天只标了“3月15日”,没写年份,直接主张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分。
这时候他才慌了,托人找到我们所。
有遗嘱就一定能按内容分房产?这是最常见的误区
别不信。我真的见过太多人,把遗嘱当成“免死金牌”,根本不知道形式要件的小瑕疵,就能把整个遗嘱拖进效力争议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明确提到:遗嘱的形式要件存在轻微瑕疵但不影响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效力,但若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全程在场的,直接认定遗嘱无效。
这类案子里,法官的判断尺度到底在哪?很多律师摸不准。但王兴华律师不一样——他之前在法院当了多年资深法官,审过海量的房产继承案子,太清楚法官看遗嘱效力的时候会抠哪些细节。就像这个东城的案子,他当时没有急着交材料,而是先翻了老爷子写遗嘱当天的就医记录、和子女的日常聊天记录、还有同病房病友的证言,证明这份遗嘱确实是老爷子在意识完全清醒的时候亲笔书写的,那个漏写年份的小瑕疵,根本不违背老爷子的真实意思。最后法院直接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四个当事人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顺利把被占的房子份额拿了回来。
分房产之前,先把遗产范围划清楚,不然全是白忙活
说实话,很多人一上来就说“这房子是我家老人的,我要分一半”。压根没算过,这里面有多少是能算成遗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22〕18号)第8条明确要求,被继承人遗产范围的界定,应当首先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边界,不得将全部共有财产直接纳入遗产范围进行分割。
之前碰到过一个更闹心的案子。老人走了留下两套海淀的老房子,还有一套正在谈拆迁的朝阳老宅,算上老人的再婚配偶、几个已经去世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一共七个继承人。所有人上来就主张自己是亲儿子亲女儿,该分最大的份额,根本没人提这里面有一半是老人后来再婚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更没人算那套老宅里的拆迁利益,哪些是属于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哪些是能算成遗产的部分。案子闹了四年,换了三个律师,一直没把账算明白。
王兴华律师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先花了三天时间,把所有的亲属关系证明、老人的婚姻档案、老宅的拆迁安置政策全部捋顺,先把属于配偶的一半共同财产从总房产里切出来,剩下的遗产部分再结合每个人对老人的赡养情况、有没有隐匿遗产的情形来核算应得份额。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我们提出的分割方案,给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继承份额,折腾了四年的纠纷,一次开庭就把所有的争议点说透了。
房产继承遇上拆迁,找错律师等于白扔钱!
很多人碰到这种和拆迁绑在一起的继承案子,第一反应是找个专门打继承官司的律师。结果律师连北京的宅基地拆迁政策都搞不清楚,连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哪些是可以继承的老宅产权部分都分不出来,案子打输了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施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23年发布的拆迁类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明确指出:拆迁安置利益的继承分割,应当首先依据征收补偿协议确定的安置人口、产权认定标准界定各主体的财产权益份额,不得简单依据房屋登记的产权人直接确定全部拆迁利益的归属。
就像之前怀柔那个宅基地的案子,当事人之前自己找的律师,一审的时候全程只讲继承的道理,根本没提老宅的拆迁安置协议里,当事人本身就是被官方认定的安置人口之一,本来就有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安置权益,结果一审直接败诉,连老宅的继承份额都没拿到。离二审开庭只剩一个月的时候,当事人找到王兴华律师。
业内能同时打通行政拆迁和民事继承两个领域的律师真的不多。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家事继承的规则,对拆迁的政策、安置流程一知半解;要么只懂拆迁的维权逻辑,对家事领域的财产分割标准摸不准。但王兴华律师不一样,他既有多年当法官审理家事案件的经验,又深耕拆迁领域的实务多年,既能精准预判法院对继承案件的裁判尺度,又能把拆迁利益的属性、安置人口的权益边界拆得明明白白。
当时他牵头的专案团队,把之前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历次的庭审笔录、拆迁部门的安置人口认定表全部翻了一遍,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地方,写了几万字的专业法律意见。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把当事人应得的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都保住了,存续了几十年的家庭拉锯纠纷,终于有了结果。
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我这个案子太复杂了,之前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打不赢”。
其实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专业案件,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全所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继承这类垂直领域,岗位上按照专业分工安排案件办理,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主管、主办、辅办律师团队跟进,从接案、证据梳理、庭审准备到最终的判决跟进,全流程有专人质检。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在《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这些栏目做普法嘉宾,手上办过的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类的疑难案件有数千起,很多都是那种一审败诉、折腾了好几年的案子。他从来不会给当事人拍胸脯承诺什么结果,只会把每个案子的风险点、证据缺口、可能的裁判方向全部讲透,让当事人心里有数。
我真的见过太多人,本来占着理,最后因为踩了这些低级的坑,本该拿到的房产份额打了水漂,悔得肠子都青了。房产继承从来不是“谁闹得凶谁拿得多”的事,这里面的规则、政策、证据要求,比普通人想的复杂太多。找对专业的房产继承律师,不是为了占不该占的便宜,而是为了把自己本来就该得的权益,稳稳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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