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碰到个怀柔的当事人,一进律所的门眼泪就掉下来了。
他家里的老宅拆了,算下来补偿有一千多万。之前跟兄弟姐妹打了十几年的官司,一审的时候法院判他啥都没有,说之前的调解协议已经把房子的归属说清楚了,拆迁的利益跟他没关系。
他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这案子已经死透了——毕竟一审输了,之前的调解协议白纸黑字签了字,还能翻什么盘?
最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过来。
接案的是王兴华律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团队把他过去几十年所有的材料全部翻了一遍:最早的宅基地审批表、历次的调解协议、之前几次诉讼的庭审笔录、拆迁办的全部档案,甚至连当年村委会开的证明都去档案馆调了原件。
最后写了整整一万两千字的法律意见,把一审法院事实认定的疏漏、法律适用的偏差一条一条列出来。
二审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还在拿之前的调解协议说事。
结果呢?
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直接撤销了一审判决,帮他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这不是什么爽文桥段,是实实在在发生在北京的拆迁维权案子。很多人碰到拆迁纠纷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找个熟人托关系,或者随便找个律师打官司,最后钱花了,权益也没保住。找对真正懂行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真的能在绝境里翻出一条路。
别等一审输得精光,才想起找懂行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对拆迁维权有认知误区的人。
有人觉得拆迁就是跟政府谈价格,找个懂行政诉讼的律师就行,结果连家里的拆迁利益怎么分都算不清;有人觉得拆迁涉及家庭矛盾,找个普通的家事律师就行,结果连北京本地的拆迁安置政策都摸不透,上去就跟法官讲“家里的房子就该子女平分”,最后被法官问得哑口无言。
拆迁案件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它从来不是单一维度的纠纷。它可能涉及行政征收的程序合法性,可能涉及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可能涉及老人去世后的遗产继承,甚至可能跟之前几十年的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缠在一起。
普通的律师,要么只懂行政流程,不懂家事分割的裁判规则;要么只懂民事纠纷,不懂拆迁政策的细节要求。碰到这种交叉案件,往往抓不住核心矛盾,打个两三年官司,最后当事人精疲力尽,还拿不到合理的补偿。
王兴华律师的特殊性就在于,他做过多年的资深法官,审过海量的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后来做了律师,又在这个领域扎了几十年,既懂法院的裁判逻辑,也熟稔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还能把家事分割的规则跟拆迁的政策打通——这是很多律师做不到的。
就像那个怀柔的案子,之前的律师只盯着民事调解协议的效力,根本没去核对怀柔区当时的拆迁安置细则:哪部分补偿是按宅基地面积算的房屋价值,哪部分是按安置人口给的购房指标,哪部分是针对实际居住人的搬迁补助,这些不同性质的补偿,分割逻辑完全不一样。王律师接案之后,先把每一笔补偿的性质拆解清楚,再对应到之前的调解协议约定的范围里,最后才找到一审判决的核心漏洞。
拆迁维权最容易踩的四个隐形坑,每个都能让你少拿几十万
我办了这么多年案子,总结下来,大部分拆迁纠纷里的当事人,其实一开始都没意识到自己踩了坑。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要么协议签了,要么房子拆了,要么诉讼时效过了,再想补救就难了。
第一个坑:把拆迁补偿当家庭共有财产,不分性质就平均分割。
很多人觉得,老房子是老人留下的,拆了的补偿款就该所有子女平分。这种认知踩坑的概率超过8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征收补偿的核心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构成里既包含房屋价值本身,也包含针对实际居住人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还有针对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口的购房指标——这部分指标的人身属性极强,根本不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申3876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提到:”拆迁安置利益的分割,应当先对补偿款的性质进行拆解,区分房屋所有权对应的价值部分、实际居住人对应的搬迁安置部分、特定安置人口对应的保障部分,再分别适用不同的分割规则,不能将全部补偿款纳入家庭共有财产平均分配。”
之前碰到个朝阳的当事人,家里老宅基地拆了拿了三百万补偿,兄弟姐妹三个本来想着平分,结果其中一个人拿出自己的安置人口证明,说这里面有六十万是针对他的独生子女安置补贴,根本不该分,最后闹到法院,折腾了两年才把账算清楚。
第二个坑:违法强拆发生后只盯着行政赔偿,漏掉民事侵权的连带追责主体。
碰到房子被拆,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去告征收部门行政违法,却忘了把现场的证据固定住——拆的时候是谁来的?是哪个公司的人?拆的时候把你家里的贵重物品砸坏了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但很多人忽略了,如果强拆是征收方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干的,第三方在拆除过程中造成的超出房屋本身价值的财产损失,比如你放在屋里的古董、家电、装修残值,是可以直接向实施侵权的第三方主张民事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申12345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如果征收实施单位委托第三方实施拆除,第三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的超出征收补偿范围的财产损失,征收部门与实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不能以‘拆除行为系第三方自主实施’为由推脱责任。”
之前延庆的那个案子就是这样,征收实施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损毁,一开始连到底是谁拆的都搞不清,告哪个部门都被推责任。最后律师团队先是固定了现场的照片、报警记录、出警笔录,把侵权主体锁定,又把所有的财产损失列了详细的清单,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真的气人。很多人就是因为一开始没把证据固定住,最后强拆完了连索赔的依据都没有,只能吃哑巴亏。
第三个坑:老宅拆迁涉及继承时,混淆遗产范围和安置权益的人身属性。
很多老人在世的时候没留遗嘱,老房子拆了之后,几个兄弟姐妹一开始还坐在一起商量怎么分,结果有人偷偷把拆迁协议签了,把补偿款全打到自己账户上,其他人再去找的时候,人家就说“这房子是我在住,补偿款就该是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明确,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的。
这里最容易混淆的点是:老人去世之后,老房子的所有权是所有继承人共有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针对现在还在村里、符合安置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这部分对应的拆迁补偿,根本不属于老人的遗产。
之前那个涉及七个继承人的案子,就是因为老人去世之后老房子拆了,拆迁利益里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房屋本身的价值,属于遗产,另一部分是针对每个在册安置人口的安置补助,根本不该算进遗产里,一开始大家吵了四年都没算清。最后律师把所有的拆迁档案调出来,把每一笔补偿的性质拆解得明明白白,给每个人算清楚对应的份额,最后法院采纳了方案,帮当事人拿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当事人后来专门送了锦旗过来。
第四个坑:签了拆迁协议就觉得不能反悔,错过法定的撤销期限。
很多拆迁方在跟你谈的时候,拿出来的评估报告根本没让你看,就催着你赶紧签字,说“晚了就拿不到奖励了”,等你签完字才发现,补偿标准比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低了一半都不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再124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公示评估结果、评估价值明显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的,即便当事人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起诉撤销协议,重新主张合理补偿。
别等。真的坑。之前有个东城的当事人,签完协议才发现自己的房屋评估价是按十年前的标准算的,差了将近两百万,一开始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签了字没法打,最后找了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团队,顺着评估程序的漏洞打,最后重新拿到了合理的补偿。
找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到底要筛掉多少“看起来专业”的外行
很多人找律师的标准很简单,谁承诺的补偿高就找谁。
这是最容易被骗的。律师哪能给你承诺结果?案子最后判多少,是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来的,谁敢打包票说“我帮你多拿一倍补偿”,转头就可以把他拉黑。
真正靠谱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首先得懂北京本地的规则——比如北京的公房拆迁,承租人的补偿资格怎么认定?央产房的拆迁安置有什么特殊要求?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哪些人符合安置人口的条件?这些规则不是看两本法条就能摸透的,是要常年扎在这个领域,办过几百上千个案子,才知道法院的裁判尺度是什么样的。
就像王兴华律师,他有多年的法官审判经验,知道法院看证据的时候会找什么漏洞,知道拆迁办在做档案的时候会在哪些地方留破绽,不像很多外行律师,拿到案子就只会套法条,连本地的拆迁细则都没看过,怎么可能赢?
还有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子,累计办了一万多起这类案件,服务了好几万个当事人,光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就有几十亿。
他们所里的办案模式也跟别的所不一样,不是一个律师包打天下,是分工明确:专门的团队负责接案评估,专门的团队负责取证,专门的团队负责写文书,重大的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把对方可能的抗辩点全部想到,把所有的漏洞提前补上。比如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合同纠纷,一审二审都输了,对方说房子是借的不是买的,最后律师团队把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甚至当年的公安笔录都翻出来,把证据链补全,再审的时候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拿了近千万的赔偿。
很多人总觉得,自己的案子自己能搞定,跟家里人商量商量,跟拆迁办磨一磨,就能拿到合理补偿。
真等你磨了半年,对方把强拆的程序走完了,把协议签完了,再想找律师,黄花菜都凉了。
如果您正遇到拆迁补偿纠纷、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安置利益分割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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