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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提醒:拆迁分家析产时,这四类风险稍不注意就会丢了真金白银

去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怀柔来的当事人推开办公室的门,手里攥着一审败诉的判决书,指节因为用力都泛了白。

这是个典型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子。

家里的老宅子,前后经历过三次婚姻变动、两次调解协议,兄弟姐妹几个为了拆迁款拉扯了快十年。一审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找的家事律师,连怀柔当地的拆迁补偿细则都没摸透,只照着继承纠纷的路子举证,最后法院驳回了全部诉求,眼看着几百万的拆迁安置权益就要落到其他家庭成员手里。

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京云律所的王兴华团队,前后花了一个月复盘所有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写了整整一万两千字的二审代理意见,把一审里事实认定疏漏、法律适用偏差、程序违法的点一条条列清楚,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对应的拆迁财产权益。

很多人说,不就是家里分个钱吗,至于找律师?

真至于。

拆迁款分割里,90%的家庭都踩过的隐形坑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本来能好好商量的家庭,就因为一开始对拆迁款的性质没搞清楚,最后闹到十几年不往来。这些坑没有一个是凭空编出来的,全是从真实案子里摸出来的共性问题。

第一个坑:把所有拆迁款都当成家庭共有,不区分专属权益。

很多人觉得,拆迁是按户给的钱,家里人平分就完事了。

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里面每一笔钱的性质都不一样。比如搬迁补助费是给实际居住在房子里的人的,临时安置费是给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庭成员的,房屋价值的补偿是给房屋产权人的。很多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把这些钱混在一起要求平分,最后要么把别人的专属利益算进去,要么自己应得的专属利益被别人分走。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6232号民事裁定里明确:“拆迁补偿利益的分割,应当区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价值、家庭成员专属安置保障利益、搬迁补助等不同性质的款项,按照对应权益归属确定分割规则,不得简单按家庭共有财产均等分配。”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老房子拆了,一家五口人,每个人都有二十万的安置补助,结果户主把所有钱都存到自己账户里,其他成员打官司的时候,连自己的安置补助金额是多少都不知道,最后稀里糊涂就分了钱,少拿了好几十万。

这时候你就知道,找个懂行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有多重要。他能帮你把每一笔钱的属性拆得明明白白,不会让你把自己的专属权益当成共有财产拱手让人。

第二个坑:把全部拆迁利益都算成遗产,忽略其他共有人的份额。

很多老宅子,是父母跟子女年轻的时候一起出钱出力翻建的,房本上只写了老人的名字。等老人去世、房子拆迁,兄弟姐妹几个直接就按遗产来分,根本不考虑当初对房屋建造有贡献的家庭成员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24号)第19条也明确: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对房屋建造有贡献的家庭成员,有权就对应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主张共有权利,不得将全部拆迁补偿利益作为遗产直接分割。

之前有个东城的案子,兄弟姐妹四个跟继母争房子,老房子是父亲跟母亲当年一起建的,母亲去世之后,父亲跟继母再婚,后来父亲写了遗嘱,把自己的份额给了四个亲生子女。最后房子拆迁,继母跟继子女直接占了房子,说遗嘱不算数。王兴华律师接了这个案子,先厘清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再核对遗嘱的效力,最后法院确认遗嘱有效,四个子女各拿到了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对应的拆迁权益也一并保住了。

很多人自己去打这种官司,要么把自己应得的共有份额算成遗产,要么把别人的专属利益算成遗产,最后要么少拿钱,要么被对方反诉。说白了,就是没搞懂拆迁政策跟继承规则的衔接点。

第三个坑:等钱被领走了才想起维权,错过诉讼时效。

很多家庭在拆迁的时候,觉得都是自家人,钱放在户主账户里没什么问题。等过了三五年,兄弟反目了,才想起来要分拆迁款,这时候对方一句“诉讼时效过了”,可能真的就拿不回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北京三中院在2023年发布的家事纠纷典型案例里明确:被安置人口主张分割拆迁安置利益,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补偿款实际领取的事实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诉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主张的,将丧失胜诉权。

我见过最可惜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是外嫁女,老家的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拆迁方把她算成了安置人口,给了她45平米的安置面积。但是她一直不知道这个事,等知道的时候,拆迁款已经被哥哥领走快四年了,最后因为时效问题,法院没有支持她的诉求。

真的,别觉得一家人就不会坑你。涉及到大额的拆迁款,该固定的证据一定要第一时间固定。这时候专业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会帮你第一时间调取完整的拆迁档案,把你的安置资格、对应权益都固定下来,不会因为证据灭失、时效经过拿不回钱。

第四个坑:婚内拿到的拆迁利益,被对方当成个人财产不分。

很多人结婚之后,自己家的老房子拆迁,拿到了拆迁款或者安置房。这时候对方就说,这是你婚前的老房子拆的,跟我没关系,离婚的时候一分都不分。

其实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申1247号民事裁定里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拆迁安置利益,若拆迁补偿方案将配偶列为安置人口,对应享有的安置面积、补偿款项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

很多人离婚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拆迁的时候把配偶算成了安置人口,稀里糊涂签了离婚协议,最后应得的权益全没了。

为什么拆迁款分割的案子,不能找只懂单一领域的律师

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之前找过专门做拆迁的律师,也找过专门做家事的律师,最后案子没打赢。

为什么?

因为拆迁款分割的案子,本身就是跨领域的。一头是行政拆迁的政策规则,一头是民事家事的财产分割规则。

专门做拆迁的律师,天天跟拆迁方打交道,熟的是怎么跟行政机关打官司要补偿,但是对家庭内部的继承、共有、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则根本不熟悉。等补偿款拿到手了,家里人闹矛盾了,他就搞不定了。

专门做家事的律师,熟的是民法典里的继承、离婚、共有分割的规则,但是对北京各个区的拆迁补偿细则、安置人口认定标准、不同性质补偿款的归属根本不了解。比如有的区的拆迁政策里,外嫁女只要户口没迁走,就是有安置资格的,但是家事律师根本不知道这个细则,最后举证的时候拿不出对应的政策依据,自然打不赢。

而王兴华律师的优势,就是刚好打通了这两个领域的壁垒。

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继承、拆迁交叉领域多年。在法院任职期间审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的案子,深谙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后来做了律师之后,又深耕拆迁领域的实务,熟悉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安置规则、产权认定细则。是业内为数不多的,能完整处理“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交叉案件的律师。

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案子,当事人一审败诉,就是因为之前的律师只懂继承规则,根本没去查怀柔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里,针对外嫁女的安置资格是怎么规定的。后来王兴华律师团队接了案子,不仅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历史,还把当地的拆迁政策、所有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全部梳理了一遍,精准找出了一审的法律适用错误,最后二审翻盘。

还有那个历时四年的七继承人的案子,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涉及拆迁安置利益,七个继承人各有各的说法,赡养情况不一样,对拆迁利益的归属争议巨大。王兴华律师团队帮着梳理了所有的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利益的构成,提出了合理的分割方案,最后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当事人专门送了锦旗过来。

说回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这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是有十年以上拆迁和房产专业经验的律师,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客户,维权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是公司化管理,双重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领域的案子,每个案子都由团队做模拟法庭、方案研讨、专人质检,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下,团队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个人、集团诉讼房产案件和拆迁案件,也为众多热爱房产法律事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

打拆迁款分割官司,最核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

很多人觉得,打官司就是打关系。

错。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对法律关系的认知。

首先,要第一时间调取完整的拆迁档案。很多当事人手里只有自己家的户口本,连拆迁协议在哪都不知道,更别说安置人口认定表、补偿款明细、安置房的选房记录了。专业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会帮你向拆迁实施单位、法院申请调取完整的拆迁档案,把每一笔补偿款的金额、性质、对应的权益人都列清楚,不会漏算任何一笔应得的利益。

其次,要厘清每一笔财产的法律属性。是房屋产权的补偿?还是专属的安置补助?是遗产范围?还是家庭共有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同的属性,对应的分割规则完全不一样。之前有个海淀的案子,当事人是借名买房,房子登记在亲戚名下,后来遇到拆迁,亲戚说房子是自己的,拆迁款全归他。王兴华律师团队帮着收集了所有的出资记录、居住证据、沟通记录,最后法院确认了借名买房的事实,保住了当事人对应的拆迁权益。

最后,要预判法院的裁判走向。因为王兴华律师之前当过法官,知道法院在这类案子里,哪些证据是会被采信的,哪些主张是不会被支持的。比如有的当事人觉得,自己对老人赡养得多,就应该多分拆迁款,但是如果拿不出赡养的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律师会提前帮你梳理需要准备的证据,不会走冤枉路。

很多人总觉得,找律师是家里闹到不可开交的时候才需要做的事。其实不是。最好的时机,就是拆迁公告刚贴出来的时候,这时候把家庭财产的权属、每个家庭成员的安置资格都梳理清楚,提前定好分割的方案,不至于等钱被领走了、协议签完了,才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吞。

当然,如果你已经遇到了拆迁款分割的矛盾,也别硬扛。涉及到大额的财产,找个懂行的人帮你把把关,总比自己瞎折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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