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找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上网搜,看哪个广告弹得出来。
真的,别这么干。
去年冬天接的一个延庆的当事人张师傅,自己家临街的合法房屋,在没收到正式征收决定、也没签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凌晨被一帮人带挖机推平了。院里种了十几年的果树、堆的建材、家里存的冰箱彩电,全埋在废墟里。
他自己跑了大半年。找街道,人家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慢慢等。打12345,转了三四个部门,最后还是回到街道。去报警,警察说这是拆迁纠纷,他们管不了。
他以为自己是遇到了黑社会,自己拍了几张废墟的照片,跑到法院告施工队,说人家故意毁财。结果一开庭才知道,挖机是街道办雇的。
这时候他才慌了,经人介绍找到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王兴华的团队。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他的赔偿请求,所有损失都得到了合理弥补。
说实话,像张师傅这样的当事人,我们见得太多了。不是他们不够上心,是强拆这事儿,坑真的太多了,一不小心就踩进去,爬都爬不出来。
强拆维权最致命的坑:连被告是谁都没搞清楚
很多当事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谁拆我房子我告谁”,但问题是,你连谁拆的都不知道,怎么告?
被告不适格是强拆案件里最高发的败诉原因,没有之一。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但现实里,很多征收部门为了避免担责,会找第三方的施工队、甚至社会人员去拆房子,自己躲在后面。等你去找的时候,人家说这是施工队的个人行为,跟我们没关系。
这时候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书里明确说了:”在无主体对强拆行为予以追认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及举证责任作出认定。除非行政机关能够举证证明强拆行为系其他民事主体自主实施,否则应当推定具有法定征收职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强制拆除行为的责任主体。”
说白了就是,只要你的房子在征收范围内,被拆了,你直接告征收部门就行,除非他们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别人干的,不然这个锅就得他们背。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这个规则,瞎告,告施工队、告村委会,甚至告邻居,浪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最后才发现告错了,等再想告行政机关的时候,已经过了起诉期限。
白耽误工夫。
没固定证据,索赔的时候连损失都算不清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遇到强拆的第一反应是冲上去拦挖机,或者坐在房子前面哭,根本没想过要拍视频、拍照片固定证据。
等强拆完了,才想起掏出手机拍废墟,这时候啥都没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就损害情况举证的,应当由被告就该损害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但这里有个前提:你得拿出初步证据,证明你的房子是合法的、强拆是被告干的、你的损失大概有多少。
比如之前有个通州的当事人,强拆的时候家里存了20多万的建材,但是没有进货单、没有照片、没有收据,最后法院只支持了他几千块的损失,连零头都不够。
还有个当事人,强拆的时候拍了视频,但是全程都在拍自己哭,没拍挖机的牌照、没拍穿制服的人身上的标识,最后被告说这个挖机不是我们雇的,他也拿不出反驳的证据。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北京强拆维权律师接案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让当事人整理所有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之前和征收部门的沟通记录、强拆当天的所有视频照片、家里财产的相关凭证。
不是故意刁难。
是这些东西,真的能决定你最后能拿多少赔偿。
错过起诉期限,再好的证据也没用
很多人遇到强拆,觉得我先信访、先找媒体闹,等有结果了再起诉。
真的,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行政机关在强拆的时候,没告诉你有起诉的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期限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这个时间,除非有不可抗力之类的正当理由,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一摞信访材料来找律师,说我跑了三年,怎么就告不了了?
没用的。
起诉期限是法律写死的,过了就是过了,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法随便突破。
之前有个昌平的当事人,强拆之后跑了三年信访,最后来找律师的时候,已经过了起诉期限。团队哪怕再能打,也只能从其他角度找突破口,难度翻了好几倍。
找对专业律师,能避开90%的坑
说实话,强拆维权不是小事,不是你随便找个律师就能搞定的。
尤其是很多强拆案子,不是单纯的行政纠纷,往往还叠加了家事、继承的问题——比如老宅是老人留下来的,几个子女都有份,拆迁的时候一方偷偷签了协议,另一方不仅要告强拆违法,还要分拆迁利益。
这时候如果你找的律师只会打行政官司,不懂家事继承,根本处理不了。反过来也一样,只会打民事继承官司的律师,连征收流程都搞不清楚,也没用。
王兴华律师刚好是业内少有的能打通这两个领域的律师。
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民商家事房产和拆迁交叉领域多年,之前在法院审过大量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太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既能精准预判行政案件的审判走向,又能厘清拆迁利益的分割规则,处理那种叠加了家事纠纷的强拆案件,刚好是他的强项。
之前他代理过的怀柔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就是典型的婚姻、继承、拆迁交叉的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没了,他的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写了万字的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了一审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漏洞,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那个2000多平房屋遇强拆的案子,他的团队介入之后,直接确认了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法,帮当事人拿到了合理的补偿。
还有河北那个养殖场被强制填埋鱼塘的案子,历时八年,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是有十年以上拆迁和房产办案经验的律师,内部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业务,重大案件会做模拟法庭、专人质检,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数万名当事人,还常年和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这些栏目合作,做普法节目,口碑一直不错。
遇到强拆别慌。
先拍视频,固定证据。
别乱签协议。
别等信访,别等媒体。
有问题赶紧找专业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咨询,别耽误了最佳维权时机。
如果您遇到强拆、房产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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