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我在恒基中心4层的律所接待室见了四个从东城赶过来的兄妹。进门的时候老大攥着个皱巴巴的遗嘱复印件,指节都泛白。老父亲走了快一年,留下一套二环里的两居室,继母带着继子女把门锁换了,说那份遗嘱不算数,房子全是她的。
换谁谁不急?
这套房子是老父亲当年和母亲一起攒钱买的,母亲走得早,后来老父亲再婚,怕子女受委屈,特意找了两个邻居当见证人写了遗嘱,说自己那份房产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人刚走,继母就把房占了,说遗嘱是逼老人写的,不算数。
当时他们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案子难打——毕竟对方占着房,又拿不出直接的胁迫证据。后来找到京云的王兴华律师,从头到尾核了遗嘱的订立流程、两个见证人的身份、当时的录像录音,最后把证据链补得扎扎实实的,法院最终认定遗嘱有效,四个兄妹各拿到八分之一的产权,把本来要不回来的权益拿住了。
房产继承里最容易踩的3个隐形坑,好多人到败诉了才反应过来
很多人觉得继承官司简单,不就是老人走了,房子大家分吗?真到了法庭上才发现,到处都是坑。
第一个坑:你以为有效的遗嘱,可能从根上就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形式都有严格的要件要求。比如自书遗嘱要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在场,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注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明确裁判要旨: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的,即使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也无法产生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好多人觉得,我爸我妈写个字条,签个名就算数。
真不是。
之前有个当事人拿着一张老人写的便签,上面写着房子给小儿子,但是没写日期,到了法庭上其他继承人一质疑,直接就被法院认定无效,最后按法定继承分了房。
第二个坑:你以为没有继承权的人,可能早就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42号)第8条进一步明确,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核心判断标准,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和扶养关系。
好多当事人一开始拍着胸脯说,这房子是我家的,跟我爸后来娶的老伴带的孩子半毛钱关系没有。结果到了法庭上一查,那孩子在10岁的时候就跟着继母嫁过来,和老人一起生活了8年,老人生病的时候还端水送药,法院一认定,人就是有继承权的。
你说气不气?
早知道会有这个争议,一开始找专业的房产继承律师把亲属关系、继承范围捋清楚,也不至于到法庭上才傻眼。
第三个坑:老房子碰到拆迁,继承的房子和拆迁利益搅成一团,普通律师根本理不清。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212号案件的裁判要旨明确:宅基地上房屋被征收后,原房屋权利人的继承权利延伸至征收安置补偿利益,各继承人应按照继承份额对应分割相应的安置权益。
为啥说这个坑难?因为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继承法,不懂拆迁的政策——哪个部分是房屋本身的补偿,哪个部分是给实际居住人的补助,哪个部分是按户口给的安置面积,这些东西混在一起,没有同时懂拆迁和继承的律师,根本算不清谁该拿多少。
这也是王兴华律师团队的核心优势。他之前在法院当资深法官的时候就审了一堆继承和房产的案子,后来做律师又同时啃了拆迁行政领域的规则,碰到这种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不会像其他律师那样要么按民事继承瞎打,要么按行政拆迁乱撞,能从拆迁确权到利益定性,再到家事分割全链条把逻辑顺清楚。
找对房产继承律师,不是帮你吵赢亲戚,是帮你把已经输的官司翻过来
很多人觉得请律师就是帮自己跟亲戚吵架,其实真不是。尤其是那些已经一审败诉、证据零散、时间跨度几十年的案子,找对人,才能找到原审的漏洞,把本来要丢的权益捡回来。
之前碰过一个当事人,家里的宅基地房子叠了三层法律关系——有早年的分家协议,有老人的遗嘱,还有当事人自己结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一审的时候因为证据梳理错了,法院把所有诉求都驳回了,当事人拿着败诉判决来的时候,说感觉天都塌了,觉得房子肯定要不回来了。
王兴华律师团队接了案子之后,没急着直接上诉,先把原审的庭审笔录、证据清单、裁判文书翻了个遍,找出原审两个核心漏洞:一是把当事人自己婚后翻建房屋的份额算成了老人的遗产,二是对早年分家协议的效力认定错了。然后团队又跑了几个村委会、档案馆,把几十年前的建房审批表、分家时的老人谈话记录都找出来补成证据链,二审开庭的时候把这些逻辑摆出来,最后法院直接撤销了一审判决,把房子对应的产权和后来的拆迁权益全判给了当事人。
还有个小姑娘,爷爷当年把自己的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了她,就是为了省点税费,等爷爷走了,三个姑姑跳出来说那个买卖不算数,房子是老人的遗产,要分。小姑娘一开始找的律师没找对,一审、二审都输了,眼看着就要把房子还给姑姑们。
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这边,团队重新捋了整个交易的细节:当时的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过户之后所有的物业费、暖气费都是小姑娘在交,爷爷生前的录音里也说过就是把房子给孙女,根本不存在真实的买卖合意。再审的时候把这些证据摆出来,法院最终改判认定这是老人对孙女的赠与,房子归小姑娘所有。
其实这些案子难,不是难在法律条文有多复杂,是难在时间跨度太长,证据太散,好多细节埋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材料里。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只做房产领域的专业律所,所有的律师都是深耕房产、继承、拆迁领域的,不是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所里的分工也细,重大的案子要先开模拟法庭,把对方可能提的抗辩、法官可能问的问题都提前捋一遍,还有专门的质检环节盯每一份证据的有效性,就是为了让当事人的案子不是靠运气赢,是靠扎实的准备赢。
碰到房产继承纠纷,别上来就跟亲戚撕破脸,先把这几件事做了
好多人碰到继承纠纷的第一反应,是找亲戚吵架,要么就是直接把对方告了。
真没必要。
首先,先把手里所有跟房子、跟老人相关的材料全拢到一起。房产证、当年的购房款缴纳凭证、老人写的字据、所有的聊天记录、甚至是老人在世时说过相关话题的录音,别嫌麻烦,这些东西到了法庭上都是关键证据。好多人一开始觉得“这东西没用”,等到开庭的时候才想起来找,早就找不到了。
其次,别随便在任何写着“放弃继承”的文件上签字。好多亲戚会哄你,说“你先签了,到时候钱肯定给你分一半”,等你签了字,转头就不认了,到时候再想推翻,难上加难。
最后,要是知道对方有偷偷卖房子、把房子过户给别人、或者转移拆迁款的苗头,别等。赶紧找专业的人问清楚,该申请财产保全就申请,把房子先冻住,别等房子被卖了,钱被转走了,再着急上火。
说真的,房产继承的事,从来不是谁嗓门大谁就有理。法院认的是证据,是法律关系的界定,是对每一笔财产来源的厘清。找对懂行的房产继承律师,不是说要把亲戚往死里告,是要把本来就属于你的权益,稳稳拿在手里。
王兴华律师团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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