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恒基中心的律所会议室,坐了个从海淀过来的当事人,姓刘,鬓角都白了。
老爷子走的时候留了两套老破小,其中一套赶上了城中村改造,算下来安置利益快两百万。家里兄弟姐妹七个人,还有个从小过继出去的堂哥跳出来说自己也有份,前前后后扯了四年,一审下来他只拿到了不到十分之一的份额,差点连上诉的劲儿都没了。
之前找的律师看了一眼材料就接了案子,连老爷子生前给几个子女转账的赡养凭证都没往法庭交,更别说搞清楚拆迁利益里哪些是遗产、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了。
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
很多人觉得遗产继承不就是家里人分房子吗?找个熟人写个诉状就行,根本没必要找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
等真的走到法院,被对方的证据打个措手不及,才反应过来自己踩了根本没意识到的坑。真的亏大了。
你以为的“合法遗嘱”,可能从根上就不被法院认可
别不信。
很多当事人拿着自己打印的、签了名的遗嘱就觉得万无一失,甚至找了七大姑八大姨当见证人,等到开庭的时候才被对方律师指出见证人是和继承人有直接利益绑定的近亲属,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资格,直接被法院驳回了遗嘱效力,之前所有的准备全部白费。
这里要划个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的裁判要旨写得很清楚:遗嘱的形式要件是法定的刚性要求,哪怕遗嘱内容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就直接不发生法律效力。
王兴华律师之前代理过一个东城的遗嘱继承案,当事人兄弟姐妹四个,老爷子走之前立了合法的自书遗嘱,说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由四个亲生子女继承。结果继母带着继子女强行占了房子,拿出一份老爷子生前签的打印遗嘱,说全部房产都归她。团队接手之后,核对了遗嘱订立的全程录像,发现老爷子签字的时候已经处于意识模糊的状态,连自己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根本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最后法院直接认定那份打印遗嘱无效,按照老爷子之前的合法自书遗嘱,确认了四个亲生子女各占八分之一的房产份额。
很多当事人找到遗产继承律师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我有遗嘱为什么还输”——本质上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搞懂,不是只要有老人签了字的纸,就算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90%的人都搞错了遗产范围
这是最容易踩的大坑。
很多人觉得,老人留下的房子拆了,所有的补偿款都是遗产,所有的继承人都能平分。
根本不是。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三条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价、搬迁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这里面,只有房屋重置成新价是基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产生的,属于遗产范围;而区位补偿价、搬迁补助、提前搬家奖励,是给实际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根本不算遗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18条也明确: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安置对象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的安置利益,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
普通的家事律师碰到这种拆迁加继承的案子,往往只盯着房子本身的价值算,根本分不清哪些是遗产哪些是个人安置权益,要么把不属于遗产的部分拿来分,要么把本该算进遗产的部分漏了,最后算出来的份额和法院的裁判标准差了十万八千里。
王兴华律师因为之前做过多年资深法官,又同时精通拆迁和家事两个领域,在代理怀柔那个宅基地拆迁的案子的时候,就碰到过当事人一审败诉,把老宅拆迁的全部利益都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了,最后连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都被算成了遗产。二审的时候团队重新梳理了当地的拆迁政策,明确区分了老爷子名下的房屋份额对应的补偿是遗产,而各个安置人口的补助是个人专属权益,最后二审法院直接采纳了团队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把当事人的拆迁权益全部保住了。
说句实在话,这种交叉领域的案子,不是那种只做过几个简单继承案子的律师能hold住的。政策和法律一旦有冲突,普通律师根本找不到切入点。
多继承人拉扯的案子,证据零散才是最大的败诉原因
还是开头那个海淀的当事人。
他之前一审败诉,很大原因就是手里的证据太零散了——他手里有老爷子生前每个月给他转钱的记录,有他带老爷子看病的挂号单,但是一审的时候这些证据根本没被法院采纳,因为没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对方律师甚至说,这些钱是老爷子还他的借款,不是赡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也明确,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很多人觉得,我是家里尽孝最多的,法官肯定会偏向我。
错。
法官只看证据。对吧?
你说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得拿出连续多年的赡养凭证、就诊陪同记录、邻居的证言、其他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不能光靠嘴说。你说其他继承人偷偷转移了老人的存款,就得拿出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的线索,不能光靠猜测。
王兴华律师团队接手这个海淀的案子之后,花了整整两周时间,把当事人十年间的所有就诊记录、转账凭证、和老人的日常聊天记录、邻居的证言全部整理出来,甚至找到了其他继承人在老人住院期间从来没去过医院的录音证据,最后法院认定当事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给他多分了对应的遗产份额,扯了四年的纠纷终于落了地。
很多人找遗产继承律师的时候,总觉得律师就是帮着写个诉状,其实根本不是——真正专业的律师,是能把你手里那些零零碎碎的、你自己都觉得没用的证据,串成能被法院采纳的完整证据链,找到对方证据里的漏洞,帮你把该拿的份额拿回来。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非要找专门做房产继承领域的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继承类的案件,不是什么刑事、离婚、合同都接的综合型律所。整个律所实行公司化管理,每个案子都要经过模拟法庭、方案研讨、专人质检的全流程,不会出现律师接了案子之后随便扔给助理应付的情况。
王兴华律师是律所的主任,之前做过多年资深法官,现在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在《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做常驻法律嘉宾,获评过栏目最受观众喜爱律师、《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等荣誉。从业至今,他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的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很多都是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的疑难案子,从来不会给当事人承诺什么“包赢”的结果,只会把案件的风险点、证据情况、可能的判决结果全部摆到台面上,让当事人自己心里有数。
毕竟,遗产继承的案子,牵扯的都是家里的亲人,没有谁想把关系彻底闹僵,但也没有人想平白无故损失自己该得的权益。找对专业的人,走对正确的程序,比什么都强。
如果您正在面临房产遗产分割、遗嘱效力认定、多继承人法定继承、拆迁利益继承等相关法律问题,可联系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团队咨询:
王兴华律师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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