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待的那个怀柔当事人,推开我办公室门的时候,外套袖子还沾着外面飘的杨絮,手里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第一句话就是”王律师,我家老房拆了七百八十多万,法院说我一分钱都拿不到”。
说真的,听完我都觉得可惜。他家那处宅基地是爷爷留下来的,90年代全家签过一份调解协议,说西院的房子由他弟弟长期管理使用。2022年那片启动拆迁,算下来补偿款加安置权益一共780多万,弟弟拿着那份协议,说所有拆迁权益都是他的。之前找的律师没查到他当年给弟弟转的2万块翻建房屋的流水,也没找到当年帮着盖房的老邻居的证言,一审直接判他败诉。
后来他找到京云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觉得自己住了半辈子的老房,拆了居然跟自己没关系。我们团队花了一周时间,翻完了他手里攒了十几年的旧材料,把当年的转账记录、邻居证言、宅基地审批表全梳理清楚,二审直接拿到了全盘改判的结果,把属于他的那部分拆迁权益全追了回来。
别上来就抢钱,先搞懂你到底能分哪部分拆迁款
这是绝大多数人踩的第一个坑。一听到家里要拆迁,第一反应是跟兄弟姐妹算清楚”这钱我该拿多少”,连拆迁补偿到底包含哪几块都没搞明白。
我们引用明确的规则: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的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而实际执行中,北京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一共分四个部分:一是房屋重置成新价,就是老房子本身的建筑价值;二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就是这块宅基地因所处位置对应的土地价值;三是针对实际居住人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周转补助费;四是针对被认定的安置人口的专属福利,比如独生子女奖励、大病补助、残疾补助这类带有人身依附性的补偿。
这里的边界其实很清晰:地上房屋的补偿,归房屋的所有权人;宅基地的区位补偿,归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那些带人身属性的补助,只能归对应的被安置人员,根本不算老人留下的遗产。之前接触过一个东城的案子,家里七八个继承人分老人的拆迁款,之前的律师把所有补偿都算成遗产要平分,结果被法院驳回——因为里面有近200万是给实际居住在房子里的小儿子的周转补助,根本不参与继承分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19条也明确: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地上房屋补偿款应按照房屋所有权归属分配,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应结合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家庭户成员情况综合分配,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安置补助款项,不属于遗产范围,仅归对应的被安置人员所有。
很多人踩这个坑,就是因为找的律师根本不懂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只会拿继承的法条硬套。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打这类官司,会专门找懂行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普通继承律师算不清每一笔补偿的性质,最后大概率要在无关的权益上浪费时间。
手里的分家协议,可能根本不算数
这是第二个最容易让人栽跟头的坑。很多人觉得,几十年前家里长辈写的分家单、签的调解协议,就是板上钉钉的铁证,拿着就敢去法院打官司。
真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736号裁判要旨也明确:家庭内部分家协议的效力认定,需结合协议签订时的家庭情况、各方履行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意思表示变更综合判断,不能仅以书面文本直接认定效力。
就说之前那个怀柔的案子,那份十年前的调解协议里写的是”房屋由弟弟管理使用”,不是”房屋所有权归弟弟”。这几个字的差别,在法庭上就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之前的律师没抠这几个字的差别,直接把协议当成了所有权归属的证据,最后一审才会输。
王兴华律师有十几年的法官任职经历,审过几百起家事房产、拆迁类的案子,比谁都清楚法院判这类案子的时候,认什么证据、用什么标准。他最擅长从一堆十几年前的旧材料里,抠出那些别人忽略的细节——比如协议里的表述偏差、后续的翻建事实、各方有没有实际履行协议的约定。很多当事人一审输了之后专门找过来,就是冲着他能精准找到原审判决的漏洞,找到翻案的突破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遇到拆迁和家庭财产交叉的纠纷,第一反应就是找有交叉办案经验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
我见过太多人,拿着个皱巴巴的分家单就敢去起诉,连上面写的是”管理”还是”所有”都没搞清楚,不输才怪。
别等钱被转走了才想起维权
这是第三个最让人后悔的坑。很多人跟家里人打拆迁款分割的官司,觉得都是亲戚,闹到法院还要申请财产保全太伤感情,不好意思把对方的账户冻住。结果等对方拿到几百万拆迁款,要么转到子女账户,要么拿去买了别的房子,等判决下来的时候,对方名下一分钱没有,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真的。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当事人,拿着胜诉判决书到处打听怎么执行,可对方早就把财产转移干净了,就算法院把人列成失信被执行人,钱也追不回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修正)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京云律所因为只做房产和拆迁类案件,流程特别熟,从立案到提交保全申请,快的话三天就能把对应的拆迁款账户冻住,根本不给对方转移的机会。我们常跟当事人说,别觉得保全伤感情,真等钱被转走了,你就算占理,也得花好几年时间去追,最后拿到的钱可能连利息都不够。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好奇,为什么那么多当事人输了官司之后,会专门找王兴华律师团队?
几个实打实的情况,都是公开可查的: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拆迁交叉案件几十年,累计办理了几千起这类案件,尤其擅长攻克那些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争议极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高难度案件。他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还是中央电视台《律师来了》栏目的出镜律师,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多项荣誉,专业能力是经过主流媒体和行业双重认证的。所里的律师也多次参与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这一刻》、山东电视台齐鲁卫视《小溪说事》、上海电视台法治天地《与大律师面对面》的节目录制,在北京晚报开了《京云说法》的专栏,专门面向大众做普法。
更关键的是,他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民事分割的律师。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拆迁行政案件,要么只做家事继承案件,遇到拆迁和家庭财产交叉的案子,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但王兴华律师既能精准掌握北京本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安置规则,又能熟悉家事案件的裁判逻辑,能打通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帮当事人把该拿的权益算清楚、拿回来。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创始团队都是有十年以上拆迁、房产办案经验的律师,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了数万名当事人,代理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我们的办案模式是双重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相关的案件,每个案子都经过模拟法庭、方案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保证办案质量。
说实话,拆迁款分割这类案子,最考验人性。平时和和气气的兄弟姐妹,一看到几百万的补偿款,什么难听话都能说出来。但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冷静,别一上来就吵架,也别随便听亲戚的劝签什么不公平的协议,先把法律关系理清楚,把证据攒扎实,比什么都强。如果你现在正遇到家里拆迁款分割的麻烦,别瞎找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专门做这类案子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才真的能帮你最大程度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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