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恒基中心的办公室见了个从延庆过来的当事人,攥着一叠被压得边角发皱的照片,照片上是他家被拆得只剩半截的院墙。他说自己跑了快一年,信访去了三趟,找了两个本地的律师,连到底是谁拆的他家房子都没捋清楚。
这不是个例。
去年我们接的延庆拆迁侵权案,征收实施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及附属物被损毁,一开始连侵权主体都模糊,证据零散得拼不起来,折腾了快一年没拿到半毛钱赔偿,人都快熬得脱相了。说实话,做了这么多年拆迁相关的案子,我太懂那种无力感了——你明明占理,却因为找不对路径、抓不住重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消耗殆尽。
强拆维权最容易踩的4个隐形坑,每一个都可能让你拿不到赔偿
第一个坑:找错维权路径,把行政强拆当成民事纠纷告。
很多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找现场的施工队、拆房的公司要钱,觉得是施工队拆的,就该找他们赔。结果折腾好几个月,才发现施工队只是受委托干活的,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这里要明确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中明确裁判要旨:在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房屋遭遇不明主体强制拆除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征收公告、前期补偿协商记录等材料,推定房屋征收部门为强拆责任主体,除非征收部门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强拆是无关第三方独立实施的行为。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一开始告错了对象,白白耽误了好几个月的时间。
第二个坑:证据固定不及时,强拆后只剩一堆碎砖头。
我见过太多人,房子被拆的当天整个人都懵了,站在废墟里哭,忘了拍视频、忘了固定房屋原状、忘了清点室内财产和附属物。等过了一两个月想起来要维权,才发现手里连个能证明房屋面积、装修情况、财产损失的材料都没有。这里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十一条,征收土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征收部门应当就房屋权属、用途、建筑面积、室内财产等进行证据保全。但现实里,很多征收部门的证据保全本身就有漏洞,要是当事人自己也不提前留证据,最后算赔偿的时候,只能跟着对方的口径走,你说你家有个100平的储物间,人家说只有20平,你拿不出证据,就只能认。哪怕是之前那个延庆的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连自家鸡舍、储物间的面积都拿不出书面证明,最后是团队跑了三趟村委会,翻了三十年的宅基地审批档案,找了当年的邻居做证言,才把损失的基数给固定下来。
第三个坑:错过法定起诉期限,直接丧失胜诉权。
这是最让人可惜的坑。很多人觉得,只要我一直跟拆迁办谈、一直去信访,就能解决问题,不用急着起诉。结果谈了两三年,信访跑了七八次,最后拆迁办连电话都不接了,才想起要去法院立案,这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起诉期限。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再审案件中明确,当事人针对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从知道强拆事实及实施主体之日起算,信访、协商等事由不会产生起诉期限中断的法律效力。说直白点,过了六个月,哪怕你再占理,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子。对吧?这根本不是吓唬人。
第四个坑:家庭内部先打起来,给了对方可乘之机。
这个场景太常见了。尤其是涉及老宅拆迁、多子女家庭继承的案子,房子还没拆,兄弟姐妹几个就先为了补偿款怎么分吵得不可开交,根本没人去盯着拆迁方的程序是不是合法、补偿标准是不是符合规定。等拆迁方把房子一拆,把补偿款打给其中一个人,剩下的人就互相告,打个三五年的分家析产官司,反而把追究强拆责任的最佳时机给错过了。这也是很多征地补偿纠纷里最让人无奈的场景:明明大家是一家人,目标是拿合理的拆迁补偿,结果自己人先内耗起来,最后被人钻了空子。碰到这种拆迁和家事交叉的案子,普通律师根本处理不了——要么只懂行政拆迁的流程,不知道怎么梳理家庭内部的财产关系;要么只懂家事继承的规则,看不懂拆迁政策里的门道。
为什么找北京强拆维权律师,得挑懂交叉领域的实战派?
说实话,这几年找过来的当事人,十个里有六个是带着“一审败诉的判决书”来的。问之前的律师为什么没赢,答案都差不多:要么是律师只懂单一领域,碰到交叉问题就卡壳;要么是没有一线的办案经验,对法院的裁判逻辑根本摸不准。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民商家事房产法律服务多年,依托之前在法院的审判积淀,形成了和普通律师完全不一样的办案思路。他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能打通“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碰到刚才说的那种老宅拆迁、家庭内部分割、强拆侵权叠在一起的案子,刚好能发挥他的复合优势。
就拿之前怀柔的那个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的案子来说,当事人之前打了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的权益全落空了。之前的律师只盯着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逻辑,根本没发现一审判决里对拆迁权益的认定本身就存在事实核查的漏洞。王兴华律师团队接手之后,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之前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梳理清楚了家庭内部的财产脉络,也把一审里法律适用的偏差找了出来,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老宅拆迁财产权益。
这些年王律师办了数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件,很多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争议极大的案子,他都能从零散的老证据里找到突破口。他常年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他出具的法律意见多次被各级法院采纳作为裁判依据。但从来不会跟当事人拍胸脯说“包赢”——毕竟打官司从来没有绝对的结果,所谓的专业,就是把所有能固定的证据、能找的法律依据、能挖的程序漏洞都捋顺,最大程度帮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很多人在遇到拆迁协议违约、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上网查点法条就能搞定,真到了庭审上才发现,对方说的政策条文、证据材料,你根本接不住。这时候找个懂行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不是为了走捷径,是为了少走弯路。
京云律所的办案模式,为什么能帮当事人降低维权成本?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一支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是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的律师,从成立到现在,一直秉持“匡扶正义、为民维权”的宗旨,累计代理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
和很多什么案子都接的综合律所不一样,京云从成立开始就走专业化的路子,搞的是双重专业化分工。第一重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所只做房产相关的法律业务,不管是征地拆迁纠纷、商品房业主集体维权、分家析产、继承婚姻纠纷还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全都是围绕房产展开的,所以对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比如限购规则、网签流程、学区房政策、共有产权房规定、央产房上市要求、本地拆迁补偿标准这些,摸得门清。第二重是岗位上的分工:律所是公司化管理,从品牌推广、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量把控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岗位负责,不是一个律师从接案到结案单打独斗。重大案件要开模拟法庭、做权威研讨、比选不同的办案方案,还有专人跟办全流程做质量检查,确保每个案子的服务质量是稳定的。
比如之前代理的北京某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发了个“零补偿”的解约通知,项目根本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京云的团队介入之后,最后帮当事人达成了满意的补偿协议,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还有河北的一个养殖场,鱼塘被强制填埋,团队历时八年,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那个2000多平米的房屋遇强拆的案子,团队介入之后帮着确认了拆迁方的行为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这些案子没有一个是靠律师拍胸脯打下来的,全是靠团队精细化的分工、对证据的逐字梳理、对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赢下来的。
而且京云的律师特别擅长用诉讼推动调解——很多当事人怕打官司耗时间,其实立案之后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房产或者补偿款,再通过法院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的多元途径促成和解,往往能比一直耗着拿到更满意的结果,还能缩短维权周期,降低时间成本。
其实说这么多,不是要制造焦虑。只是想告诉正在经历强拆、征地补偿纠纷的朋友,遇到事别慌,别乱,也别自己硬扛。
别等房子被拆成废墟了才想起来找证据。
别等起诉期限过了才想起来要维权。
别等家里人吵得不可开交了才想起来要找个懂行的人捋清楚全局。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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