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碰着个怀柔的当事人,一进律所门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手都抖。
他家那块老宅,前后扯了三十年。结过两次婚,写过三次分家协议,之前打了三四次官司,一审输得干干净净——连老宅拆迁对应的那部分补偿权益,全判给了对方。他说那天从法院出来,在门口蹲了俩小时,抽了半盒烟,觉得爹留下的老院子,最后要被外人占走了,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说实话,这种情况我们见得太多了。好多人一碰到拆迁相关的纠纷,要么觉得都是一家人,坐下来谈就能解决,要么随便找个打过普通民事官司的律师,上来就按分家析产的套路走,根本不知道拆迁领域的水有多深。
拆迁维权路上,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隐形坑
第一个坑,把拆迁权益当成纯家事财产,完全忽略行政征收的政策边界。
好多人觉得,房子是家里老人留下的,那拆迁补偿款就该按继承的份额分,找个打继承官司的律师就能搞定。根本不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补偿,从来不是只算房子本身的价值——里面包含了针对实际居住人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针对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口的奖励性补偿,甚至还有针对本地户籍人员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同类案件的裁判中明确指出,拆迁安置权益的核算,必须结合本地的征收政策、安置人口认定标准、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断,不能直接按照普通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则一刀切。
之前碰到个朝阳的当事人,找了个专打继承的律师,上来就把拆迁补偿款全算成遗产,要求按法定继承分,结果法院直接驳回——因为里面近三分之一的补偿,是给实际居住的在册安置人口的,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
第二个坑,一审输了就直接认栽,错过二审翻盘的关键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3号)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好多当事人拿到一审败诉的判决,第一反应是“官司打输了,没救了”。真的!好多案子不是没救,是没人帮你把散了几十年的证据,串成法院能认的逻辑链。就说之前那个怀柔的案子,当事人一审败诉的时候,身边的亲戚朋友全劝他别折腾了,说官司打了三十年,再打也是白扔钱。结果我们团队把三十年的案卷全摊在桌子上,一份一份捋——之前的调解协议怎么签的,一审法院怎么认定的,哪里漏了对安置人口权益的核算,哪里把已经失效的分家协议当成了有效证据,最后把这些漏洞全整理出来,在二审庭审里逐一质证,最后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他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第三个坑,遇到违法强拆、偷拆,上来就找错维权主体,折腾好几年拿不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主席令第68号)第四条第三项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侵犯公民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好多人碰到强拆,第一反应是上去拦,拦不住就去信访,跑了大半年,连到底是谁拆的自己的房子都没搞清楚。之前延庆有个当事人,房子在拆迁过程中被损毁了,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侵权主体太模糊,赔不了。最后找到我们,团队一方面去调拆迁公告、补偿方案、项目实施主体的文件,一方面固定房屋损毁的照片、视频、财产损失的清单,最后二审法院直接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吧?这种事,不是你硬拼就能解决的,得找对专业的人,帮你把责任主体、损失金额、法律依据全捋清楚。
为什么懂跨领域的拆迁安置律师,能打赢普通律师搞不定的拉锯案
不过话说回来,拆迁领域的纠纷,从来都不是单一的法律关系。
你以为是个纯行政的拆迁纠纷,说不定里面叠着家庭分家析产、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的事;你以为是个普通的家事继承案子,说不定老宅已经划入了拆迁范围,涉及到安置权益的分配。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纯行政的拆迁流程,对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继承规则一知半解;要么只懂家事继承的官司,对拆迁政策里的安置人口认定、补偿标准、产权核算规则完全不熟悉。碰到这种跨领域的案子,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权益界定不清的问题。
而我们团队的主任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拆迁交叉案件多年。他当法官的时候,审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的案子,太清楚法院审这类案子的时候,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裁判逻辑是什么;后来做律师,又深耕了多年的拆迁一线实务,对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安置规则、产权认定细则摸得门清。他常年受邀当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专业能力不管是在行业里还是在观众里,都挺受认可的。
这种双领域的经验,是普通律师比不了的。
京云律所本身是北京首家主打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领域的案子,这么多年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客户,办案的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律所一直用双重专业化的分工模式,每个案子都有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子要开模拟法庭、做方案竞争、有专人做案件质量跟踪,从接案到结案全流程负责。
之前海淀有个横跨十年的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输了,对方说当年的交易是借款,不是买房,要把海淀核心区的房子收回去。团队挖了十年里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一点点把真实的买卖关系还原出来,最后再审翻盘,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还有河北的那个养殖场,被强制填埋了鱼塘,团队历时八年维权,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北京那个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被镇政府贴了零补偿的解约通知,最后也是通过团队的介入,谈成了满意的补偿方案,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这些案子,没有哪个是靠拍胸脯就能赢的,全是靠一点点抠证据、抠法律规定、抠裁判逻辑磨出来的。
拆迁维权路上,这些准备工作比你瞎跑信访有用100倍
好多人一碰到拆迁的事,就慌,到处找关系,到处跑信访,其实最基础的事都没做好。
第一,所有和拆迁、和房子相关的书面材料,一定要留存原件,不要随便交给拆迁方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不管是老的宅基地证、建房审批表、几十年前的分家协议、缴费凭证,哪怕是一张手写的收条,都别丢。好多人一看到拆迁方上门,就把自己手里的房产证、宅基地证全交出去,最后手里啥证据都没有,想维权都难。
第二,遇到强拆、偷拆,别上去硬拼。第一时间站在安全的地方,把损毁的范围、时间、在场的工作人员全拍下来,拍清楚。别等房子都被推平成平地了,才想起来没留证据,到时候连损失有多大都算不清楚。
第三,碰到家里人因为拆迁利益拉扯的,别上来就拍桌子翻脸。先把自己的身份、对应的权益比例算清楚——比如你是不是在册的安置人口,你对老宅的建造有没有出过力,老人留下的房产份额里有没有你的份。好多人觉得都是一家人,谈钱伤感情,等拆迁补偿款全打到对方账户上,被对方转走了,才想起来要维权,这时候律师都得花好大力气去查对方的财产转移记录。
哦对,好多人拿到拆迁方给的补偿方案,翻来覆去看三天,都没搞明白里面的补偿是怎么算的。哪些是房屋的价值补偿,哪些是安置补助,哪些是针对安置人口的奖励,这些内容,真的不是你刷两个短视频就能搞明白的。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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