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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京云郭子僮、黄瑞琦律师为当事人争回35万余元!
更新时间:2026-03-31

近日,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一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并取得胜诉。本案中,原告孙先生在与被告法某的劳务费结算中陷入困境,对方以工程量不实、款项已超额支付等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在京云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关键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35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孙先生与法某签订了一份《装修劳务合同》,约定由孙先生承包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某号院的某酒店装修工程的人工部分。合同对水电、木工、油工、砌砖、贴地砖等各项人工单价进行了明确约定。孙先生随即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

然而,工程完工后,双方在结算时产生了巨大分歧。孙先生认为,根据其核算的工程量,法某尚欠其劳务费61万余元。但法某却声称,其不仅不欠款,反而已经超付了劳务费,并指出孙先生提交的结算表存在工程量虚报、重复计算等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孙先生在多方求助无果后,最终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律师风采

本案的难点在于,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对工程量的计算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且涉案工程范围广、项目多,工程量核算极其复杂。被告法某不仅全盘否认原告的结算依据,还提出了多项已付款的抗辩,试图证明其已不欠任何款项。

接受委托后,京云律师事务所的郭子僮律师、黄瑞琦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们深知,此类案件的核心在于工程量的准确认定。为此,律师团队一方面详细梳理了孙先生提供的全部结算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另一方面,积极向法院申请对双方存在争议的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

在诉讼过程中,京云律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素养和辩论技巧。针对法某提出的每一项异议,如面积计算方式、部分工程是否由他人施工、零工费用是否存在重复等,律师都逐一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和举证。他们指出,被告虽对工程量提出质疑,但其主张的依据不足,而原告方提交的结算表已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现场负责人,被告未能及时提出具体、有效的异议,应当承担相应后果。同时,对于被告主张的垫付工人工资、借款抵扣等“已付款”项目,京云律师敏锐地指出,这些款项的支付均未经过原告孙先生的确认,依法不应在本案中直接抵扣。

庭审过程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量如何认定?双方对水电、木油等多项工程的面积计算方式(建筑面积还是室内净面积)、西楼部分拆除工程是否由孙先生施工、部分新砌墙体面积、以及部分零工数量等均存在巨大分歧。

已付款金额如何确定?除双方无争议的215万元外,法某主张其向案外人梅某支付的15万元、为孙先生垫付的工人工资9.9万余元以及出借给李文成的11万元中的6万元,均应抵扣本案劳务费。这些主张是否成立,直接影响到最终欠款数额。

针对争议焦点,法院最终采纳了京云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

关于工程量:对于面积计算方式,因合同未明确约定,结合原告与下游人员的结算习惯,法院认定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对于西楼拆除工程,因原告证据不足,而被告提交的收据、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能相互印证,法院对原告该项主张不予采信。对于西楼新砌墙体争议,法院则根据证人证言采信了原告的主张。对于其他争议项,法院在综合双方举证情况后,逐一作出了公平合理的认定。

关于已付款:法院认定,法某向案外人梅某支付的15万元,经法庭核实与本案无关,不应计入。而法某主张的垫付工人工资和借款抵扣款项,因其未能证明已征得孙先生同意,故不予采纳,并告知其可另行解决。

最终,法院依法核算,确认涉案工程劳务费总额为2508755.22元,扣除已支付的215万元,判决法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孙先生劳务费358755.22元。

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孙先生先生追回了被长期拖欠的劳务费,也彰显了京云律师在处理复杂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们严谨细致的工作,为当事人在复杂的证据和法律关系中,找到了维权的突破口,赢得了公正的裁决。

京云郭子僮、黄瑞琦律师代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回35万余元!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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