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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拖欠工资、无故要求待岗,该怎么办?
员工王明(化名)选择不再沉默。在北京京云(朝阳区)律师事务所纪玥彤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他成功拿到了32万工资差额 + 16.5万经济补偿 + 4万年假工资,总赔偿近53万元!
这是一场劳动者与拖欠工资企业之间的典型胜利,也是一份来自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权威裁决。
一、案件背景:从入职到被迫离职
王明(化名)自2015年4月1日起入职北京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化名),担任研发部经理,月薪1.5万元。
公司长期存在工资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2025年12月11日,公司不仅继续拖欠工资,还无理由要求他居家待岗。
面对公司的违法操作,王明选择依法维权,并委托纪玥彤律师代理此案。
二:仲裁请求:四项主张,全面反击
在纪玥彤律师的指导下,王明向仲裁委提出以下请求:
确认201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工资差额 347.469.83元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8万元
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绩效工资 53.460元
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 41.379.31元

纪玥彤律师的策略与突破
✅ 证据链完整有力
纪律师协助王明整理了包括: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
个税、公积金缴纳记录
考勤及请假记录、微信聊天记录
被迫离职通知书及送达证明
欠发工资统计表、绩效相关截图
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劳动关系、欠薪事实、被迫离职原因、未休年假情况的证据链。
✅ 精准适用法律
纪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明确指出: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未休年休假应依法折算并支付工资
三、仲裁结果大获全胜
仲裁委最终裁决:
一、公司支付工资差额:323.123.28元
二、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5.000元
三、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0.000元
合计赔偿金额:528.123.28元
四:为什么选择北京京云(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专业扎实:精通劳动法、仲裁实务,善于从细节中构建胜诉逻辑
证据意识强:从被迫离职通知到微信聊天记录,层层把关
沟通高效:让当事人清晰了解案件进展与风险,不制造焦虑
结果导向:不空谈理论,只追求实际赔偿
“不是每一个劳动仲裁都能赢,但每一个胜诉背后,都有一位认真负责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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