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触到一个北京当事人,拿着十年前的购房材料找上门。脸色煞白,手都在抖。
他说自己攒了一辈子钱买了海淀核心区的一套房子,早早就把287.8万购房款打给了对方,结果对方转头翻脸,说这笔钱是借款,根本不存在什么房屋买卖,要把他赶出去。
案子打了一审、二审,全输了。当事人走投无路,说对方这明摆着就是合同诈骗,为什么就没人管?为什么我出钱买房的反倒要无家可归,拿了钱占了房的骗子能逍遥法外?
说实话,这种情况在北京的房产领域真的不少见。价值几百万上千万的房子,一点争议就能演变成涉经济犯罪的大纠纷,普通人踩一个坑就是万劫不复。今天就给大家拆解几个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坑。
坑点一:涉房产经济犯罪中,罪与非罪的边界极易混淆
很多人遇到这类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找民事律师打房产官司,根本没想过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经济犯罪。哪怕最后民事官司赢不了,也想不到走刑事报案的路径,白白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2014)刑提字第1号指导案例的裁判要旨明确指出: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普通合同纠纷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主观目的,不能仅以客观上不能履约就直接认定为犯罪,也不能以双方存在书面合同就直接认定为民事纠纷。
对吧?放在房产交易里,就是对方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房子卖给你,收了你的购房款就想占为己有,那这就是典型的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但很多当事人不懂,傻乎乎去打民事官司,打个三五年输了,才想起找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咨询,早就错过了固定证据的最佳时间。
还有常见的职务侵占,比如家族企业里,高管利用职务便利把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转到自己名下,这就是典型的职务侵占罪,很多股东一开始只想着打确权官司,没想到走刑事途径,最后拖了好几年都拿不回来。
坑点二:证据固定不规范,报案立案成功率极低
就算你意识到对方是经济犯罪,去公安机关报案,也大概率会被打回来,一句“这是经济纠纷,去法院起诉”就给打发了。为什么?大多是因为证据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经济犯罪案件本来就对证据要求高,涉房产的经济犯罪更是如此,很多案件时间跨度长,证据零散,当事人自己把一堆杂乱的材料一股脑交上去,办案民警根本没时间帮你梳理核心逻辑,自然就不给立案。
就说开头那个当事人,他手里其实有十年的手写交易记录、银行转账流水、双方沟通录音,甚至还有当年第三方的证人证言,什么证据都有,但他自己理不清,不知道哪些是能证明对方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证据,去报案的时候交了一堆没用的材料,自然立不了案。
不过话说回来,专业的事得找专业的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原本是资深法官,深耕民商事疑难案件几十年,最擅长从零散老旧的证据里梳理出核心线索,精准锁定对方的违法点。他处理过大量跨度十几年的疑难房产案件,不管是民事转刑事的证据整理,还是刑事辩护的质证辩论,都能精准戳中要害。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所,创始合伙人都有十年以上房产相关案件经验,累计办理了一万多起房产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客户,对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司法裁判规则摸得门清,处理涉房产的经济犯罪案件,本身就比普通律所更有优势。
坑点三:经济犯罪追赃挽损中,财产保全不到位导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很多人以为,立案了、定罪了就万事大吉了?不对。绝大多数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最关心的不是对方判多少年,而是能不能把自己的钱追回来。
很多嫌疑人早就把赃款转移了,尤其是涉房产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拿到钱就买了房,转头就把房产转到亲戚名下,你就算最后定了罪,也拿不到钱,哭都没地方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包括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执监325号裁判要旨明确指出:追缴赃款赃物及退赔的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用于购置不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对该不动产采取查封、拍卖措施,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
但问题是,你得提前找到财产线索啊,得提前申请查封啊,等你判决下来了,人家早就把房子卖了,钱转走了,你找谁要去?
专业的北京经济犯罪律师,会在立案之后第一时间启动财产调查,梳理嫌疑人的房产、存款等所有财产线索,及时申请法院查封冻结,避免嫌疑人转移财产,最大程度帮你把损失追回来。就像开头那个海淀的案子,最后王兴华律师帮当事人梳理清楚证据,法院最终认定房屋买卖关系有效,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元,加上600万违约金,合计近千万,全部执行到位,帮当事人把一辈子的积蓄拿了回来。
找对专业律师,才能突破维权僵局
经济犯罪案件本身就复杂,涉房产的经济犯罪更是交叉了刑事、民商、房产政策多个领域,对律师的要求特别高。普通刑事律师不懂房产政策和权属认定,普通民事律师不懂刑事程序和证据规则,找错律师,只会越打越被动。
王兴华律师作为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不仅有多年的司法审判经验,还深耕房产领域几十年,办理过数千起疑难复杂的房产相关案件,有多起一二审败诉的案子最后都成功翻盘,专业能力是经过大量案件验证的。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一直走专业化路线,只做房产相关的法律业务,公司化分工,每个案件都有专人跟进,重大案件会组织集体研讨、模拟法庭,确保办案质量,多年来获得了很多主流媒体和当事人的认可,王兴华律师本人也多次受邀作为嘉宾参加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法律节目,是业内公认的实战派律师。
如果你正遇到涉房产的经济犯罪纠纷,不知道怎么报案,怎么固定证据,怎么追赃挽损,可以联系王兴华律师咨询,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别让自己的一辈子积蓄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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