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第一次来所里的时候,裤脚还沾着怀柔乡下的泥。
他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手都在抖。
他家那块祖宅,拆了算下来近两百万的补偿,一审法院判他一分钱都拿不到。
原因说起来荒唐——之前几次家里闹矛盾,法院出过几份调解协议,他自己没仔细看,把自己那份老的宅基地共有权证明弄丢了,对方拿着自己手里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说房子全是他的,跟老周没关系。
换做别人可能就认栽了。
老周也是听同村的人说,京云的王兴华律师办过不少类似的拆迁分家案子,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过来。
王律师团队接了案之后,没急着写上诉状。
先把老周这十几年跟兄弟姐妹所有的诉讼材料、村委会的老台账、当年给父亲翻修房子的汇款凭证全部翻了一遍,前前后后找了三公斤的材料,终于从十几年前的一份镇里的调解笔录里,找到了能证明老周对老宅享有共有权的关键记录。
二审开庭的时候,对方还拿着一审的判决书以为稳赢。
结果法院把一审的判决全撤了,老周应得的全部拆迁权益,一分不少的给保住了。
第一类踩坑:把“安置人口权益”和“老宅遗产范围”混为一谈
很多老百姓碰到老宅拆迁,第一反应就是——这房子是我爹留下的,那所有拆迁补偿就全是遗产,按继承比例分就行。
大错特错。
这里面藏着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但实际的拆迁补偿构成里,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还有专门针对实际居住被安置人口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费、提前搬家奖励费,这部分钱是给实际居住人的人身专属补偿,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4256号行政裁定书里明确了裁判要旨:”拆迁补偿利益中,针对被安置人员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独生子女奖励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补偿,不应纳入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进行分割。”
说实话,我刚入行的时候也碰到过当事人算错账的,把人头补偿当遗产分,最后少拿了二十多万,找回来的时候补偿协议都签完了,根本没办法反悔。
很多人这时候才想起找房屋拆迁律师,但普通的拆迁律师只懂跟征收方谈价格,根本不知道家事分割里的遗产认定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继承法条,又看不懂拆迁补偿的构成明细,最后算出来的分割方案,要么漏了人头补偿,要么把不属于遗产的部分扯进去,平白增加诉讼成本。
王兴华律师的优势就在这——他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又熟悉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碰到这类交叉案件,第一步就是把整个补偿款的构成拆解得清清楚楚:哪部分是房屋本身的重置价值,哪部分是宅基地的区位补偿,哪部分是给每个被安置人的专属补助,哪部分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每一笔都给当事人算得明明白白,不会稀里糊涂被对方带偏节奏。
第二类踩坑:老证据零散丢失,眼睁睁看着拆迁权益被独占
北京的很多老宅,尤其是郊区的宅基地房,都是几十年前盖的,没有正规的不动产权证,当年的分家单、土地老台账、建房的出资凭证,时间久了丢的丢,坏的坏。
等拆迁公告一贴出来,家里有一个人手里攥着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敢跳出来说房子全是他的,其他兄弟姐妹连进门说理的资格都没有。
别觉得夸张。
之前碰到过一个延庆的当事人,兄弟姐妹六个,老父亲去世的时候没留遗嘱,老宅拆迁的时候,最小的弟弟拿着自己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说房子是他的,其他五个姐姐一分钱都分不到。五个姐姐自己去法院起诉,因为拿不出当年共同给父亲翻修房屋的证据,一审直接被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23号)第8条也明确:”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房屋系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或存在分家析产的历史约定,应结合老的权属证明、建房出资凭证、长期居住事实等综合认定权利归属。”
说白了,不是谁拿着证房子就是谁的,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对房子有共有权,哪怕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也能拿到应得的份额。但问题是,这些老证据都是零散的,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哪些能当证据用,哪些拿出去法院不认。
京云律所的王兴华律师办过太多这类证据零散的案子。比如之前那个涉及七个继承人的多套房产拆迁分割案,当事人跟其他六个亲属因为拆迁利益扯了四年,没有遗嘱,证据乱得像一团麻。王律师团队把所有的亲属关系证明、每个继承人对老人的赡养事实记录、拆迁政策里的安置人口认定材料全部梳理清楚,给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案子结的时候当事人特意送了锦旗过来。
很多当事人总觉得,找个房屋拆迁律师就是帮着跟拆迁方抬价格,其实不然——碰到这种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最需要的就是能把零散的老证据串成完整证据链的专业能力。王兴华律师因为之前有多年的法官任职经历,深度知道法院对这类老宅基地案件的证据采信标准是什么,不会像普通律师那样,只盯着手里现有的几张纸找线索,而是会从村委会的老档案、几十年前的缴费记录、邻里的证人证言、之前的调解笔录里把有效线索挖出来,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老周的案子,一审败诉就是因为他自己提交的证据不全,王律师团队从十几年前的镇调解笔录里找到了关键证据,才帮他把案子翻了过来。
第三类踩坑:遇到违法强拆,只知道堵门吵架,错过固定证据的黄金期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碰到强拆的第一反应是冲上去挡挖掘机,跟拆迁方的工作人员吵架,手机举着拍个晃悠悠的视频,就觉得自己留证据了。
等真要起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连谁拆的房子、拆的时候家里哪些财产被埋了、损失了多少,都拿不出确凿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2017年7月1日施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哪怕对方是违法强拆,你也要拿出初步的证据证明对方拆了你的房子,造成了多少损失,不然法院根本没法支持你的诉求。
之前京云律所办过一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征收实施的时候把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全拆了,当事人一开始自己找的律师,连侵权主体都没找对,起诉了两次都被驳回。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先帮他把所有的房屋权属证明、拆之前的房屋照片、拆的时候的现场录像、当时的出警记录全部固定好,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还有那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征收方直接把农户的鱼塘强制填埋了,京云的律师介入之后,历时八年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北京某区的7000平家族猪场,镇政府发通知说零补偿解约,最后在京云律师的介入下,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
很多人觉得违法强拆维权难,其实难的不是跟对方讲道理,是你在强拆发生的第一时间,有没有用对方法固定证据。这时候找个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不是让你上去跟对方拼命,是帮你在混乱的现场把该留的证据全部留好,避免后面因为证据不足导致维权被动。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比自己瞎跑半年有用
说真的,拆迁维权从来不是靠嗓门大就能赢的。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专业房产拆迁团队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成立这么多年,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当事人,办案足迹覆盖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几十亿。
王兴华律师作为京云律所的主任,本身是原资深法官,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拆迁交叉案件领域很多年,累计办理了几千起相关案件,尤其擅长处理那种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疑难复杂案件。他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当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这些荣誉,这些都是有公开记录可查的。
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案子走到绝境了——比如一审输了,二审快到期了,或者强拆已经发生了,证据都快灭失了。这时候最忌讳的就是病急乱投医,找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综合律所,律师连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都搞不清楚,怎么帮你维权?
京云律所的运作模式也跟其他律所不一样,他们只做房产类的案子,内部是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家事房产这些领域,岗位上分专门的案件接收、办理、质检、客服团队,每个案子都是团队一起讨论,重大的疑难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反复推演庭审的过程,确保给当事人的方案是最稳妥的。
比如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前后一审、二审都输了,对方说房子不是买卖是借款,京云的律师介入之后,把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这些碎片化的证据全部拼起来,最后再审改判,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还有那个云南的商品房案子,一审二审都输了,京云的律师代理再审到最高院,直接改判退房退款。
这些案子没有哪个是靠运气赢的,都是靠专业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论证,一步步把僵局打破的。
如果您正遇到房屋拆迁相关的法律纠纷,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官方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