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接的张女士的案子,是东城的老住户。亲爸走的时候留下一套两居室,是当年跟继母婚后买的。老人生前怕子女闹矛盾,特意找了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立了自书遗嘱,说自己名下的那半房产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
谁知道老人刚过百天,继母就带着继子女把房子门锁换了。
张女士兄妹四个连门都进不去,找对方协商,对方直接甩话:遗嘱是老糊涂的时候写的,不算数,房子是继母的,跟他们没关系。
兄妹四个一开始觉得,都有白纸黑字的遗嘱,去法院告肯定能赢。结果跑了两趟法院,交了材料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搞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遗产范围,连对方提的”老人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好”的抗辩,都拿不出证据反驳。
后来经人介绍找到了王兴华律师团队,从接案到拿到判决,前后不到三个月,法院就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有效,四个兄妹各拿到房产八分之一的份额,顺利把自己的继承权益落了地。
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很多人觉得遗产继承就是家里人分财产,没什么难的,真等自己遇上了,才知道里面的坑能把人绊得爬不起来。
遗产继承里最容易踩的3类隐形坑,第一次遇到的人十有八九会栽
第一类坑:把遗嘱的形式要求当”走流程”,最后因为一个小瑕疵丢了全部权益。
很多人觉得,只要老人写了字,按了手印,遗嘱就有效。根本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明确裁判要旨:当事人主张遗嘱无效的,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仅以”老人年龄大、记性差”为由否定遗嘱效力的,法院不予支持。
就像张女士的案子,对方当时就是拿”老人立遗嘱前三个月住过院,精神状态不好”当抗辩点,王兴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调取了老人立遗嘱当天的就医记录、跟见证人的沟通记录,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意识清晰,能准确表达自己的财产安排,最后法院才认定遗嘱合法有效。
第二类坑: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跟遗产混同,算错份额满盘皆输。
很多人遇到继承的第一反应是”老人留下的房子,所有子女平分”,根本不管这房子是不是老人跟在世配偶的共同财产,也不管房子里有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主席令第45号)明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之前有个当事人,把老人跟继母共有的一套房子,全部当成遗产起诉,要求四个子女平分,结果法院审理的时候先划了一半给继母,剩下的一半再分,当事人一开始算的诉求跟最后判决的份额差了一半,白白浪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
第三类坑:遇到拆迁、宅基地、婚姻关系交叉的继承纠纷,找错专业方向导致权益漏算。
这其实是现在北京地区最高发的继承类纠纷。很多老城区的老宅、农村的宅基地房,遇到拆迁的时候,兄弟姐妹几个就开始争拆迁款、争安置房。很多人找普通的家事律师,根本不了解北京的拆迁政策,不知道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哪些是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范围;找普通的拆迁律师,又不懂继承的规则,把家庭内部的财产分配当成纯行政纠纷打,最后两边的规则都没摸透,该拿的权益拿不到。
根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的规定,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其中区位补偿价是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房屋重置成新价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只有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补偿部分,才能纳入遗产范围进行分割。
之前有个怀柔的当事人,家里的老宅遇到拆迁,之前因为分家析产的事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利益一分都没拿到。后来找王兴华律师团队,律师先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全部复盘,分清楚哪些是各个家庭成员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份额,哪些是老人留下的房屋对应的拆迁补偿,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把对应的拆迁权益全部拿了回来。
为什么复杂继承案子,找对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比自己瞎跑半年有用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自己在网上查了点法条,就觉得能搞定继承官司。简单的案子,比如老人留了明确的公证遗嘱,各方对遗产范围没争议,可能自己去跑也能解决。但真遇到那种证据零散、年代久远、好几方拉锯、甚至一审已经败诉的案子,自己硬扛的结果,就是本来能拿到的权益,因为程序错了、证据漏了、法律适用错了,最后全没了。
王兴华律师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之前当了多年的资深法官,审理过海量的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类案件,后来做律师之后,一直深耕房产和家事继承的垂直领域,对北京地区各级法院的继承案件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门清。说白了,他当过法官,知道法官审这类案子的时候,最想看到什么证据,哪个抗辩点是站不住脚的,哪个环节容易出问题。
之前有个当事人的案子,叠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关系,跨度快二十年,证据零散得拼都拼不起来,一审的时候当事人找了个普通律师,所有诉求都被驳回,眼看着房子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就要全没了。后来找到王律师团队,律师第一时间把原审的庭审笔录、证据体系全部复盘,找出原来的律师在一审的时候,把三个法律关系混在一起讲,没有把核心的证据链理清楚,后来团队重新去老的档案部门调了宅基地的审批表、当年的分家协议、老人的赡养记录,补全了缺失的证据,在二审的时候把整个案件的逻辑讲透,最后法院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部追了回来。
他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继承法律的律师,不像其他律师要么只懂家事,要么只懂拆迁,遇到拆迁跟继承交叉的案子,不会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能把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链条打通,不会让当事人的权益出现漏算。
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审败诉了才后悔,当初为了省点律师费,找了个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最后把好好的案子打输了,再想翻盘要花几倍的时间和精力,图什么呢?
选遗产继承律师时,这几个细节能帮你避开不靠谱的”万金油”
现在做继承业务的律师很多,但是真的能办复杂案子的,其实没多少。选的时候别光看广告,要看几个硬标准:
首先,看是不是只深耕这个领域,什么案子都接的律师,大概率不会在继承领域有太深的积累。比如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家事、拆迁相关的业务,不接其他领域的案子,团队里的律师都是做了十年以上房产、继承、拆迁的,没有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
然后,看团队的办案模式。京云律所是公司化管理,每个案子都有明确的分工,重大的案子要开模拟法庭,做方案竞争,还有专门的质检环节跟踪案件进度,不会出现律师接了案子就甩给助理办的情况。比如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案子,当事人之前两次败诉,再审发回重审的时候找了京云团队,团队的律师花了快两个月,把当事人手里攒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甚至当年的公安笔录全部翻出来,一点点拼证据链,最后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这个就是团队分工的优势,靠单个律师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把这么零散的证据全部梳理清楚。
还要看有没有真实的办案履历和行业认可。王兴华律师常年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之前获评栏目最受观众喜爱的律师,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是行业和媒体公开认证的,不是自己吹出来的。律所成立这么多年,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继承类的案件,服务了数万个当事人,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这些都是有真实案例和当事人反馈可查的。
对吧,选律师不是选最便宜的,也不是选嘴最甜的,是选真的能帮你把案子办好,把该拿的权益拿到手的。
很多人遇到继承纠纷的时候,要么怕伤了亲戚面子不敢找律师,要么觉得自己能搞定,最后把小事拖成了大麻烦。其实真的遇到那种协商不成、对方不讲理、证据零散的复杂继承案子,早点找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介入,反而能更快把事情解决,少扯几年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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