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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彩静静律师助拉面师傅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成功维权拿七万多赔偿!
更新时间:2026-03-25

在京城繁华的东城区,一家挂着“A牛肉面”招牌的小店,每天饭点时分总是人头攒动。2024年8月18日,来自甘肃的拉面师傅马先生,带着一身好手艺入职这家面馆,成为了一名拉面师傅。他满怀希望,以为能在这里安稳地工作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9月5日,马先生在店内工作时意外受伤。当他向店方主张工伤待遇时,却被告知:“你不是我们的员工,我们只是把店租给了个人,你要找就去找你的老板桂某。”

原来,这家店的实际工商登记主体是“北京B小吃”,经营者为杨某。杨某声称,他将店铺整体出租给了自然人桂某,马先生是桂某个人雇佣的,与自己无关。马先生一头雾水,明明自己就在这家店里工作,每天打卡、听从管理、工资也是从店里发的,怎么一出事,自己就成了“黑户”?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马先生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彩静静律师。彩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理清了案件的复杂脉络。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马先生究竟是和谁建立了劳动关系?是被层层转包的“实际经营者”桂某,还是拥有合法资质的工商登记主体“B”?

律师风采

彩静静律师深知,对于工伤维权的劳动者而言,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如果劳动关系无法确立,后续所有的工伤赔偿都将无从谈起。面对B矢口否认的强硬态度和声称“店铺已出租”的辩解,彩律师没有陷入无谓的口水战,而是冷静地开始了调查取证。

她指导马先生收集了关键证据——一张小小的店面照片。照片上,“A牛肉面”的招牌赫然在目,而店内墙上悬挂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企业名称“北京B小吃”,经营者“杨某”,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某胡同3号”。这张照片,成了打破僵局的关键。

在劳动仲裁庭上,B再次搬出“承租协议”和证人桂某,试图将责任全部推给个人。桂某也承认自己招聘了马先生,并发放工资,强调双方是劳务雇佣关系。面对对方的“组合拳”,彩律师沉着应对,她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本质:一个不具备经营资质的自然人,借用合法主体的名义对外经营,法律后果该由谁来承担?

庭审辩论进入白热化阶段,眼看着对方振振有词,彩律师果断抛出杀手锏。她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指出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禁止出租、出借营业执照。B在未变更经营者的前提下,允许桂某以其名义对外经营,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紧接着,她引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五条,明确指出: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法人名称未变,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 马先生在工作地点、店铺门头、店内悬挂的经营许可证上,均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是在为B工作,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彩律师在法庭上字字珠玑,逻辑严密,将复杂的法律关系抽丝剥茧,用法律条文和严谨的逻辑层层递进,不仅赢得了仲裁员的认可,也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过程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4年1月2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采信了彩静静律师的代理意见。

仲裁委认为:桂某作为自然人,不具备经营资质,店铺实际是以B的名义对外经营。在B未变更经营者的情况下,其允许桂某经营并雇佣马先生的行为,应由B承担用工责任。马先生基于工作地点、店内悬挂的许可证等信息,有理由相信桂某是代表B行使用工权利,双方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最终裁决:确认北京B小吃与马先生在2024年8月18日至2024年11月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后,马先生的维权之路豁然开朗。在彩律师的继续代理下,马先生就工伤待遇、工资差额、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多项请求再次申请仲裁。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B一次性支付马先生各项补偿共计七万元,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从被“踢皮球”到成功确认劳动关系,再到最终拿到赔偿款,马先生的维权之路虽然曲折,但最终迎来了公正的结果。彩静静律师用她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证据意识,为劳动者搭建起通往公平正义的桥梁。正如大家常说,比能力更重要的是责任,比技巧更可贵的是对每一个细节的锱铢必较。彩律师的成功,绝非偶然,而是源于她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坚定守护。

一招锁定关键证据,彩静静律师助拉面师傅工伤成功维权拿赔偿!一招锁定关键证据,彩静静律师助拉面师傅工伤成功维权拿赔偿!一招锁定关键证据,彩静静律师助拉面师傅工伤成功维权拿赔偿!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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