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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产权归属:法律规则与家庭财富规划
更新时间:2025-11-05

2025年,南京鼓楼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引发热议: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配偶主张分割50%产权。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驳回配偶诉求。这一判决凸显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归属问题的复杂性——出资时间、登记方式、父母意愿等因素交织,需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系统解析。

一、婚前出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限

1、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案例:2025年杭州西湖区法院判决的一起离婚案中,男方父母婚前出资300万元购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法院认定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 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实务要点:若父母出资比例悬殊(如一方父母出资90%),可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

二、婚后出资:赠与对象与财产性质的认定

1、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风险提示:若父母仅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则还贷部分及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案例:2024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男方父母婚后出资200万元首付购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100万元,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补偿女方还贷及增值部分共60万元。

2、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特殊情形: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可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案例:2025年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决的一起离婚案中,男方父母出资150万元、女方父母出资100万元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法院判决按3:2比例分割房产。

三、父母出资性质争议:赠与与借贷的区分

1、赠与的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出资为借贷,通常推定为赠与。

2、借贷的举证责任

父母主张出资为借贷的,需提供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

案例:2024年广州天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借贷纠纷中,女方父母转账100万元至夫妻账户,备注为“借款”,法院认定该出资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夫妻共同偿还。

四、家庭财富规划建议

书面约定优先:通过《赠与协议》或《借贷合同》明确出资性质;

登记方式选择:婚前购房建议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购房若希望保护子女权益,可登记在子女名下并保留全额出资凭证;

公证强化效力:对大额出资进行公证,增强证据效力。

风险提示:口头约定或转账备注模糊(如“资金周转”)可能导致财产性质认定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设计交易结构。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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