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我们在延庆的一个村子里见的当事人,姓刘,站在自家被推平的宅基地上,脚边还散落着半扇被砸烂的实木门,手里攥着一沓皱巴巴的通知书,说征收方说他家的房子是违建,强拆的时候连个提前通知都没有,自己跑了两年,找了街道办、信访局,连个赔他门窗钱的人都找不到。
很多人找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的时候,往往已经踩了好几个没人提醒的坑,耽误了时间,还把本来能拿到的补偿给作没了。
你以为的维权正确流程,可能从第一步就错了
第一个坑,就是证据不足,连强拆主体是谁都搞不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要对自己主张的损害提供证据,除非是因为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没法举证的,才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9021号行政裁定里明确提到,如果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过程中,没有依法对当事人的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保管,导致当事人没法证明具体损失的,法院可以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但前提是,当事人得证明强拆行为和损害事实存在。
刚才说的刘姓当事人,刚来找我们的时候,手里只有三张模糊的照片,连是谁拆的都不知道,还是王兴华律师团队帮他调了当时周边的监控,找到了当时参与强拆的工作人员的证言,才把强拆的主体给锁定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自己打不赢官司,找北京强拆维权律师之后才能立上案的原因,你连证据都找不对,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第二个坑,就是混淆行政拆迁和家事财产纠纷,导致权属不清。
很多北京的老宅子,尤其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往往叠着好几层法律关系:老人去世没留遗嘱,兄弟姐妹几个本来就闹着分家产,现在房子被拆了,补偿款还没拿到,家里先打起来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老宅子里属于老人的份额,从老人去世那天起,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就都有份,不管谁住着,谁翻修了房子,都不能独占全部的拆迁补偿。
之前我们办过的怀柔那个宅基地案子,当事人就是因为之前的律师只盯着告拆迁方,没把家庭内部几十年的调解协议捋顺,一审的时候法院直接说他不是房屋的唯一权利人,驳回了他的诉求。后来王兴华律师团队复盘了全部的案件材料,把几十年里的每一份调解协议、庭审笔录都捋得清清楚楚,明确了当事人的产权份额,同时把拆迁方的违法点给列出来,二审法院直接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权益。这类交叉案子,普通北京强拆维权律师往往只懂行政流程,不知道家事财产的分割规则,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最后两边都打不赢。
第三个坑,就是错过法定起诉期限,直接丧失胜诉权。
很多当事人觉得,强拆已经发生了,我多跑几趟信访,多找几个部门反映,总能拿到更高的补偿,殊不知起诉期限是硬杠杠,过了这个期限,哪怕你再有理,法院也不会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告知你起诉期限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最长不能超过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行申3624号行政裁定里明确,起诉期限是法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超过期限起诉的,直接裁定驳回。
刚才说的延庆的刘姓当事人,自己跑了两年,再晚几个月就超过了一年的最长起诉期限,还好他及时找了律师,不然真的是哭都没地方哭。王兴华律师经常碰到那种拖了两三年才来求助的当事人,一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再怎么努力都没用,这种时候真的是懊恼都来不及。
第四个坑,就是随便签了补偿协议,事后反悔无门。
还有很多当事人,遇到拆迁的时候,征收方说什么就信什么,随便签了补偿协议,事后发现补偿比周边的市场价低了一大截,再想翻案,根本不可能。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很多征收方给的评估报告,要么是选的评估机构违法,要么是评估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当事人稀里糊涂签了字,就代表你认可了这个补偿,后面再想撤销,除非你能证明签协议的时候有胁迫、欺诈的情形,不然法院根本不会支持。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因为常年在北京做房产拆迁案子,对北京各个区的拆迁补偿标准、评估规则都门清,一眼就能看出来评估报告哪里违法,协议哪里有陷阱,帮当事人避免签那种明显不合理的协议。
靠谱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很多当事人找律师,就看谁的报价低,谁承诺的补偿高,殊不知这都是最坑的。靠谱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首先得有一线的司法经验——王兴华律师之前是资深法官,审过海量的房产、继承、拆迁类案子,知道法院的裁判逻辑是什么,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什么主张能被法院采纳,什么主张说了也白说,这是普通只做诉讼的律师比不了的。
其次,得有交叉领域的专业能力,刚才说的很多强拆案子,背后叠着家事继承、分家析产、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普通律师要么只懂行政拆迁,要么只懂家事民事,遇到这种交叉案子就卡壳,王兴华律师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流程和家事财产分割的律师,能打通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全流程,不会出现因为法律适用错位导致败诉的情况。
还有,得有实打实的胜诉案例,不是嘴上说自己厉害,而是有公开可查的判决文书——王兴华律师从业以来办了几千起房产、拆迁、继承类的案子,很多都是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的疑难案子,比如之前办的那个海淀十年的房产合同纠纷,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再审的时候翻案,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还有那个东城的代持纠纷,一审败诉,二审直接改判,保住了当事人的核心房产。他的代理意见多次被各级法院采纳,获评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还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这些都是有公开记录可查的,不是吹出来的。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的专业律所,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业务,每个案子都有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团队跟进,还有模拟法庭、专人质检的流程,保证办案质量,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了数万名客户,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
遇到强拆的第一时间,别慌,先做这几件事
别硬刚。真的,不值当。你挡不住挖机拆房子,但是你能留好证据。
报警。一定要报。哪怕你知道警察可能只是过来走个过场,也要报,要的就是那个报警记录,能证明强拆的时间、地点,甚至能帮你锁定强拆的主体。
拍视频。从你发现有人开始拆,就打开手机录,从门口拍到屋里,连你家的冰箱、电视、墙上的奖状、院子里的果树都拍清楚,别嫌麻烦,这些都是以后要赔偿的证据。别只拍一两张照片,要拍完整的视频,能看到强拆的人员、设备、整个过程。
别随便签字。不管对方拿出来的是什么文件,是补偿协议、违建通知书还是什么别的,别签。你签了字,就代表你认可了上面的内容,后面再想翻案,难度会大很多。
尽快找专业律师。别等拖个一年半载才想起来找,起诉期限不等人。北京强拆维权律师因为常年办这类案子,知道流程是什么,该收集什么证据,该怎么跟拆迁方谈,能帮你少走很多弯路。
如果您遇到了违法强拆、拆迁补偿纠纷、征地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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