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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冲击。尤其是当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列出一长串违规清单,将员工强行解雇时,劳动者往往感到孤立无援。
近日,北京京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赵先生被公司指控存在“支付凭证造假”“违规报销”“考勤异常”“工作失职”等多项严重违纪行为,并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在京云律师的专业代理下,仲裁委最终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裁决公司向赵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赵先生自2015年10月入职某软件公司北京软件开发中心,担任售前业务经理。十年来,他勤恳工作,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在2025年12月,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打破了他平静的职业生涯。
公司以其“违反公司对客商费支出报销的禁止性要求、支付凭证造假(涉及金额7363元)、违规报销差旅费、会议费(涉及金额30700.05元)以及存在多天的考勤异常”等为由,单方面决定解除与赵先生的劳动合同。
面对突如其来的“罪状”,赵先生感到既震惊又委屈。他坚称自己所有的报销均符合公司当时的流程和规定,是正常的业务往来,所谓的“造假”“违规”根本无从谈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先生毅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并最终委托了北京京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律师风采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公司方面精心准备了一套看似完整的“证据链”,试图将赵先生的每一项行为都归入其规章制度中“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严苛条款。公司不仅主张赵先生存在多笔异地冲突报销、伪造支付凭证等虚假报销行为,还指控其存在考勤造假、工作失职、超规定多报销近10万元等一系列问题,辩称其解除行为合法合理。
面对公司罗织的重重“罪状”,京云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了严谨细致的案件梳理工作。
一、抽丝剥茧,击破“虚假报销”指控
针对公司提出的九项报销疑点,京云律师并未停留在表面反驳,而是深入分析了公司提交的每一份证据。律师敏锐地指出,公司用以证明赵先生“行程冲突”的核心证据——《其他费用报销单》、支付记录、发票等,根本无法体现赵先生出差的具体时间与地点,更无法证明所谓开票地点与出差地不一致的情形。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提供的《邮件及附件》系其单方掌握的企业邮箱材料,却未能出示原始载体,赵先生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亦不予认可。京云律师据此主张,该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应被采信。
二、巧用举证规则,瓦解“考勤造假”说法
对于公司声称的赵先生存在“连续多天旷工”的考勤异常问题,京云律师发现,公司仅提交了一份由审计部门自行统计的《审计情况明细表》,而未能提供赵先生打卡记录的原始数据。律师当即指出,这种单方制作的统计表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力证程序违法,点明“报销已审批”关键事实
京云律师在庭审中反复强调一个核心事实:赵先生提交的所有报销材料,均已通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核,并实际收到了报销款项。公司内部完善的审批流程本身,就是对报销行为合规性的一种确认。时隔数年,公司再以“违规”为由追究员工责任,并将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明显缺乏合理性。
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对证据规则的娴熟运用,京云律师逐一反驳了公司的各项指控,成功地将公司看似严密的“证据网”撕开了一道道裂口,为最终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判决结果
在充足的证据和严谨的法理面前,仲裁委最终采纳了京云律师的代理意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
公司举证不能: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赵先生存在其主张的出差地点与开票地点不一致等虚假报销情形,其关于考勤异常的主张亦缺乏原始打卡记录佐证,不予采信。
解除行为违法:在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赵先生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情况下,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一、确认赵先生与公司在201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赵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0872.77元。
这一裁决结果,不仅是对赵先生个人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用人单位单方任性解雇行为的有力纠正。京云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负责的办案态度,再次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劳动争议中赢得了公正,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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